中国对气候保护谈判提出新条件2009年6月14日2009年6月14日复制链接广告中国政府对签署全球性气候保护协定提出新条件。参与国际气候保护谈判的中方特别代表于庆泰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采访时表示,中国的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应由进口相关产品的国家承担。中国专家称,中国排放的温室气体中,有的15%到20%来自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尤其是向美国和欧洲出口的企业。于庆泰认为,将上述排放量计到中国的头上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国际气候保护谈判中应为此寻找一个平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