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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间谍: 德国企业自求多福

2010年6月23日

德国内政部长德梅齐埃于本月21日公布2009年度的宪法保护报告,他指出,联邦宪法保护局将加大打击经济间谍的力度。该报告同时指出,德国企业承受的风险有增无减。

图像来源: DW

如果有人要求德国企业公开技术细节的话,中国的合同招标有可能使德国企业受到惊吓。托马斯·多恩(Thomas Dorn)是德国驻上海工商联合会的董事会成员,他表示: "而且是白纸黑字,你们都公开你们的计划、技术工艺和工序等,但最后就连中方也明白,不高兴的事情还是难以避免,这时就得想出实际办法了,我们怎样能让对方在我们这儿生产,把产品搞到自己的国家等等,这是更为重要的一步。当然,人们必须进行伙伴协商。伙伴关系的理解在中国与在欧洲不同。在中国,只有对我有用的人才被视为伙伴,否则,我就去寻找新的伙伴。所以,人们必须要保持优势,否则就失去了被人当作伙伴的价值。"

在中国经济发展之初,国外企业与中方企业建立合资企业非常普遍。今天已很少被问津。原因当然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越发确信,他们总是受到其中方合作伙伴的刺探和监视。最糟糕的是,有时甚至同时受到几个最密切工作人员的算计,这些人突然间成了竞争伙伴。慕尼黑安全顾问克里斯蒂安·沙夫(Christian Schaaf)强调指出:

小心为妙

"方法之一是将自己的知识和技术诀窍化整为零,不能将它们拱手交给一家合作伙伴,而是将它们分解为各个部分,并使用法律手段对每项合同进行保险,比如千万不能将整台机器的图纸交给对方。当然没有万全之策,但最重要的是,事先对局势有尽可能多的了解,不能过于草率行事。"

上海美国翰宇律师事务所(Squire Sanders und Dempsey)的律师赖纳·布卡特(Rainer Burkardt)认为,如果在中国因工业间谍事件上诉法庭的话,那还是有胜诉机会的。他建议,如果涉及企业机密的话,不要去地方法庭,而是直接找仲裁法庭,因为仲裁法庭是值得信任的。也就是说,仲裁法庭的审理程序是闭门进行的,只有起诉和被告双方能获得相关信息,第三方被排除在外。

德国联邦宪法保护局对德国境内的中国间谍活动提出警告。沙夫解释说:人们利用电子邮件传送破坏性软件,窃取有关信息,而且本着多多益善的原则。他指出,中国人往往利用这种方式窃取信息,然后对其进行评估,希望能侥幸找到对自己公司有用的材料。

沙夫通过自身经历得知,由于担心遭受间谍刺探,越来越多的德国企业从亚洲,尤其从中国撤出。沙夫指出: "中国是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当然有很多从事间谍活动的可能性,国家方面也施加影响。国家情报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义务从事经济间谍活动。"

作者:Freyeisen, Astrid/编译:祝红 责编:凝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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