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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释法逐“独派” 香港各界忧法治

叶宣
2016年11月8日

中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进行释法后,批评者认为这是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涉。也有人担心这一举动会促使更多香港人走上街头,加入反对北京政府的抗议行列。

Hongkong Abgeordnete Baggio Leung & Yau Wai Ching
图像来源: Reuters/B. Yip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进行释法后,两名"独派"当选议员事实上已丧失了进入立法会的资格。

当选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和游惠祯在上个月举行的宣誓仪式上,以挑衅方式故意修改誓词,并拒绝效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鉴于目前香港就此展开的司法程序尚在进行当中,批评者认为,中国人大在此期间发布释法文本是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涉。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称,此次释法是"为香港立法",对香港法治的破坏比过去4次更严重。

香港主权回归中国以来,人大对基法释法已经是第5次。此前,分别于1999年对居港权问题、2004、2005年两次对特首任期和普选及香港政治制度改革、2011年对香港对外事务进行释法。

周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李飞在新闻发布会上驳斥了有关人大释法干预香港司法独立的指责。他说:"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行使全面和最终的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香港法院具有相同的职责和义务,人大不存在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干预。"

有批评者指出,只有在香港终审法院提出请求时,人大才能进行释法,而这一次不是这种情况。对此李飞表示:香港法院在进行基本法释法时,凡是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务和中央和特区关系的条款,在作出终审的判决之前要由终审法院向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但是,"应由终审法院提请"不是讲只有终审法院提请了人大才能释法,这一款中约束的是香港的司法机关,而不能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

香港大律师公会周一发表声明,对人大就基本法104条的释法表示遗憾,认为这一行动是没有必要的,对香港的法治建设有害无益。

有专家认为,中国人大释法的目的首先并不是为了澄清宪制程序,而是为了显示北京拥有的政治权力。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郑宇硕对德国之声表示,释法行动表明"人大常委会的意志高于香港的司法独立"。

美国政府对香港立法会宣誓争议的发展表示"失望"。国务院发言人唐纳(Mark Toner)周一表示,香港立法会和司法独立在保障特区在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框架下实行高度自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他呼吁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及香港所有民选政治家避免任何激化担忧和破坏对"一国两制"原则信心的行动。"一个高度自治和法治的开放社会对香港的稳定与繁荣至关重要。"此前英国外交部发言人也作出了类似的表态。

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Chatham House)亚洲问题顾问研究员萨默斯(Tim Summers)对德国之声指出,其实大部分香港市民并不支持独派议员在立法会的示威行动,"大多数人觉得这样做过于鲁莽,但这并不意味着香港人赞同北京对基本法释法。"他对香港的政治生态发展并不乐观:"将这两名议员逐出立法会将促使他们的支持者再度走上街头。"

周二晚,香港数百名律师和法律专业大学生身着黑衣进行了一场静默游行,抗议人大释法。队伍从高等法院行进至终审法院。法律界立法会议员、游行发起人之一郭荣铿律师认为,释法损害了香港的法治和一国两制,他对法新社记者说:“我不能接受这成为香港常态的一部份。” 另一位刑诉律师则表示,虽然这样的游行不能改变变眼下的事态,“但如果我们没有任何行动,就连希望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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