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驱逐家属行动引起争议
2002年7月24日广告
星期日,以色列最高法院的法官开始受理有关驱逐涉嫌恐怖分子家属的诉讼案。以色列政府计划将巴勒斯坦极端分子的家属从约旦河西岸驱逐到加沙地带。于是受牵连的人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反对这种做法。
为了使其他有关人士同样拥有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以色列官方必须提前12小时通知将被驱逐的人。总理沙龙和以色列军方领导人希望通过驱逐极端分子家属的行动达到对潜在袭击者实行威慑的目的。
国际社会对以色列这一计划的反响是消极的。美国、欧盟及联合国反对驱逐行动,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人权组织认为这是株连九族的做法,是不允许进行的集体惩罚。甚至以色列总检察长鲁宾斯坦也不支持政府的强硬立场。他说,只有能够证明某人事先知道其亲属参与恐怖行动,或者本人参与有关计划,驱逐行动才是合法的。
司法部长施特里特说:“将恐怖分子家属遣送到加沙地带的做法,指的是遣送,而不是驱逐,这样的行动必须加以审核,而且只有在证实这些人确实支持其家人成为自杀性袭击者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星期日,以色列最高法院还制止了摧毁约旦河西岸两座巴勒斯坦人房屋的计划。法官们认为,纳布卢斯附近的村庄特尔没有提前得到有关的警告。上周五,以色列军队已经在该村庄附近摧毁了两名涉嫌恐怖分子的房屋。
原则上讲,摧毁房屋是反对恐怖分子的斗争中可以采取的一种措施。以色列政府和军方一方面效法的是30年代英国在此的做法,另一方面依靠的则是最高法院就此做出的两项裁决。根据1994年法官做出的裁决,在军事戒严的情况下,摧毁巴勒斯坦地区的房屋是合法的行径,两年后做出的又一裁决再次确认了这样的行为,但就规模进行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