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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吸烟,禁止广告

2002年12月3日

本周一(12月2日),欧盟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长委员会在布鲁塞尔作出决定,从2005年7月起,整个欧盟区内将禁止通过报刊、杂志、广播和因特网作烟草广告。

Zigarettenwerbung in Deutschland
德国街头的香烟广告牌图像来源: AP

此外,从2006年10月1日起,欧盟区的烟草公司将不得为国际性的大型活动,如一级方程式赛车提供赞助。德国和英国政府在表决中投了反对票。德国消费者保护部国务秘书米勒表示,德国方面认为,欧盟部长委员会的这项决议已经超出了欧盟的职权范围,德国方面保留向欧洲法院提出诉讼的权利。下面是德国之声记者的评论。

欧盟又一次向消费者展示了它的一番好意:烟草广告禁令是配合欧盟委员会反对青少年吸烟的运动。尽管保护公民的健康其实从来就是各国自己的责任,但是,关系到吸烟有害健康的问题,欧盟也就不管它是不是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了,它既不考虑地域的界限,也不考虑到法律的授权。

欧盟的这项决议可谓虚假透顶。试问,每年向希腊烟草业提供20亿欧元补贴的难道不也是欧盟吗?为什么它根本没有考虑取消这项补贴?现在,通过决议禁止作烟草广告的也是欧盟。但是,对烟草业本身,它却没有采取任何举措。因为,没有哪一个国家愿意放弃烟草税,每年获得120亿欧元烟草税进款的德国不愿意,依靠对烟草业的垄断因而不在乎放弃烟草广告的法国同样也不愿意。

说到这里,人们不仅要问,德国难道不是提高了烟草税,用于支持国际反恐斗争吗?这难道不是告诉人们,应该吸烟,好让更多的税款流入国库吗?真是太荒唐!

冷静地看,欧盟禁止烟草广告从司法的角度也令人质疑。即便做出该项决议的是欧盟各国的卫生部长,他们在做出决定的时候也应该知道,欧洲法院将对此决议加以干涉。因为,欧盟和它的委员会并非有权负责各国公民的健康问题。欧盟因此绕道而行,用共同市场的观点对该决议加以阐释。但是,尽管如此,这也是荒谬的理论,因为,该提议并非出自主管欧盟共同市场的专员,而是负责健康保护的专员。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烟草应当和含有二氧化物的鸡蛋以及导致疯牛病的动物饲料一样遭到禁止。然而,荒唐的是,人们不去禁止吸烟本身,而是禁止烟草广告。何况,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表明,青少年吸烟是受广告的诱惑而不是出于周围朋友的压力。也许,人们应当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欧盟是否应该禁止一项在欧洲合法的商品?这不仅仅是宪法法官应当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的政策应当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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