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报复:美国官员见香港政界须获批
2020年9月2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南华早报》周日(27日)引述消息报导,美国驻港外交人员会见香港官员丶政党人士丶教育机构等,须获得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批准。此举是中方针对美国限制中国驻美外交官的报复行动。
根据《南华早报》取得的内部文件,中国外交部规定“美国驻香港总领事丶其继任者或其代表,在访问任何中国地方政府设施或机构人员之前,须事先取得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核准”,限制范围包含官方丶私人丶社交及视讯会议,以及与“任何中国公立或私立教育机构丶社团及其所属人员”的会面。
立法会纺织及制衣界议员丶自由党党魁锺国斌向该报透露,自己两周前接获驻港公署通知,美国驻港总领事要会见香港政界须事先通知并获得驻港公署批准。他因此将美国驻港总领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邀请会面一事通报公署,却被告知目前不适宜见面而作罢。
香港民主派陷尴尬
报导引述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分析,新规定将使民主派陷入尴尬,“中美关系紧张,他们会见美国外交官会很敏感,但如果他们想游说华府支持,就不得不与美国外交官见面”。
有不愿具名的香港民主派议员表示不会主动向中方通报,而公民党杨岳桥及梁家杰就指,为保障自身安全,若受邀与美方官员会面,会先询问对方是否已获中国外交部批准,但质疑此规定将损害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美国国务卿蓬佩奥9月3日宣布,中国驻美人员访问当地官员或校园须事先获得许可,包含在使馆或领馆以外地点主办超过50人的文化活动。一周后,中国外交部声言将实施“对等回应”,形容是“对美方错误行径作出的正当丶必要反应”,但当时未透露具体措施。
美公布制裁11中港官员细节
另一方面,美国财政部9月25日进一步公布制裁11名中港官员的细节,禁止美国人交易或处理这些官员直接或间接持有50%权益的资产,也不得在未获授权下与受制裁人士谈判或签订合约。
美国人仍可与受制裁人士任职的香港政府部门或政府机构有常规来往,但该来往不得有受制裁对象的直接或间接参与。
美国财政部在8月7日宣布制裁11名中港官员,包括: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丶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丶香港中联办主任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丶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丶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丶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丶特首办主任兼国安委秘书长陈国基丶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丶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丶前警务处处长卢伟聪。
李澄欣/杨威廉(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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