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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受虐儿童少年日增

2011年11月13日

台湾新北市一名3岁小孩月初被母亲的同居人拔指甲、注射毒品凌虐致死。台湾受虐儿问题因此又浮上台面。根据内政部统计,2010年台湾受虐儿童和少年人数达18454名。4年前的统计数字还只是9800。

有些父母虽然生了小孩却又虐待小孩,遭到舆论挞伐。图像来源: AP

统计数字激增

根据内政部儿童局数据显示,2010年台湾18岁以下受虐儿童和少年人数达18454名。4年前的统计数字仅有9800之多。换句话说,4年之内,数量增长几近一倍,速度之快令人发指。台大社工系冯燕教授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明受虐儿人数激增的可能原因。

"第一、可能有比较多的人虐待小孩,第二、更多的人看见小孩受罪,愿意出来帮忙通报,因为通报之后就会有公权力的介入,孩子可以获得救助、安置、治疗,家庭功能可能重整,改善和父母的沟通,甚至某些父母也可能要接受治疗、辅导,或者是惩罚。"

台湾儿童及家庭扶助基金会副执行长何素秋不否认,18454名受虐儿少的统计,其实只是冰山的一角,因为这个数据只呈现获得通报处理的案件数,事实上一定还有更多的受虐的例子没有呈现出来。因此她呼吁大家要多关心周遭的事:"我们认为这只是冰山的一角,还有许多在冰山下面没有被发现的案例。这就是为什么家扶基金会一直宣导,要大家成为儿童保护的好邻居,成为儿童的守护天使。"

小小孩特别容易受虐

根据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的统计,2005年至今,台湾至少有94名儿童及少年受虐致死。最新的一个例子就是:本月初一名3岁的王小弟,被母亲的同居人拔指甲、注射毒品凌虐致死。何素秋提到小小孩受虐时,因为没有能力反抗,所以被发现时常常情况已经非常危急:"我们发现,越小的孩子生命越脆弱。自我保护的能力越低,所以一旦是小小孩被虐待,都会非常的危险,就像王小弟的例子,生命都丢了。"

在18454名受虐儿中,0到6岁者有4586名,约占受虐儿少的25%。换句话说:6岁到18岁受虐的案件占75%,是绝大多数。这其实不等同小孩越大越会被虐待,而是显示,越大的小孩自救功能越强,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也发挥救济的功能。

何素秋解释"虐待"的定义是指:1、身体虐待,就像王小弟的例子 2、性虐待或是性侵害 3、精神虐待4、严重的疏忽,比如孩子该送医没有送医,没有给小孩食物,让他饿肚子。这4类的情况都造成小孩心理和生理的伤害。这些都达到"虐待"的程度。 通常政府相关机构接到通报之后,会派社工人员作访视,察看实际的状况。如果发现情况严重,小孩会被带离原生家庭,然后安置到相关机构或者是寄养家庭,政府会付钱给寄养家庭。另外,也会派社工人员辅导小孩的原生家庭。同时关心寄养家庭的照顾情形,了解小孩身体复原的状况。何素秋说:"通常被带离安置的小孩一年将花掉政府26万新台币的经费,成本很高,所以我们家扶基金会更关注预防的部分。"

虐待小孩的原因

何素秋说,有些虐待儿童的情形是肇因于父母贫穷,心情不好,拿小孩出气。所以家扶基金会也协助贫穷家庭找工作或给予其他协助。何素秋分析,儿童受虐案多半发生在单亲家庭或是小爸爸、小妈妈,或是因为家庭功能欠缺与亲职教育不够,又碰到经济压力、感情问题、离婚、吸毒等等因素。另外,把小孩当作自己的财产,对小孩出气,也会造成虐待的事实。台大教授冯燕认为"管教不当"也是华人地区虐待小孩的一个特别原因:"什么教管教过当呢?就是,小孩子被父母认为不乖,被父母打,打过头,伤害到小孩。"

根据另外一份统计,台湾儿童受虐的原因中有30%是因为父母管教不当而引起的。而且因为许多父母认为"不打不成器",常常下手不知分寸。冯燕也认为在台湾"疏忽"的比率很高,许多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离婚、生病、吸毒、入狱服刑或各种各样的原因,没办法好好照顾小孩而使得小孩受到损害,达到"虐待 "的程度。"在台湾其实疏忽的比率很高,什么叫疏忽呢?就是没有做该作的事,虐待是作了不该做的事,疏忽则是没作该做的事。"

徒有法律  执行不力

20年前,立法院通过了"儿童福利法",2003年又通过"儿童少年福利法",相关的法规已经制定得很完善。冯燕说:"台湾的优点是,所有的法规都到位了。我们有儿少福利法,从对儿童最佳利益的角度来制定法律,嫠清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父母的责任。另外,我们还有'家庭暴力防治法'。"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各级单位该做的事,在相关法规中都有规定,甚至还制作了SOP,规定初级预防、次级预防该完成的任务,同时制定了"责任通报制",另外有免费通报电话113等等。但是冯燕承认,由于经费不够、相关社工人员不足,所以在救济受虐儿的功能上显得成效不彰。

作者:邱璧辉

责编: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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