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婚平有谱 行政院专法草案出炉
2019年2月21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台湾行政院周三晚间 (2月20日) 公布名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的同婚专法草案,强调内容大致包含让同性配偶有合法财产继承、医疗及收养血缘子女的权利。 同时,同性伴侣也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相关的权利义务,并受到婚姻相关的规范。
根据中央社报导,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 尤达卡 (Kolas Yotaka) 昨晚表示,经历去年底的婚平公投后,中央政府决定不修民法,而是透过起草专法的方式着手进行同性婚姻立法。 她强调草案根据第748号解释案的精神,将婚姻自由与平等保护等两个前提纳入考虑。 她说: “这将是首部以释宪案为名的法案,无涉挺同与反同的争议。 ”
行政院长苏贞昌周三 (2月20日) 晚间,也透过脸书影片表示,行政院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尊重公投结果及等同宪法效力的大法官会议解释。 他强调: “就是因为尊重公投结果,所以我们不修民法。 民法婚姻夫妻的规定,完整不动。 ”
他也说,因为第748号解释案已明白宣示必须让相同性别之两人,获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 也因如此,行政院在专法草案中,平等保护同性之婚姻自由。 他指出: “如果行政院不提专法,或立法院不在今年5月24日前完成立法,同性恋伴侣就可以依据民法婚姻规定,直接办理登记。 因此,恳请立法院能尽速完成立法。 ”
他也呼吁台湾民众,无论身为同性恋或异性恋,大家都是同一国的。 他期盼社会能“包容的接受不同,友善的对待彼此”。
正反双方的响应
长期在台湾推动婚姻平权的婚姻平权大平台,週三晚间透过脸书表示,虽然这并非最好的结果,但挺同方也必须面对政府的政治妥协,并检视同性配偶在法律实质上的保障内涵。 它们表示: “在政院版提出专法之后,最后的审查决定权还是在立法院。 我们必须明白权利与政治密不可分,而不关心政治将意味着我们可能面对糟糕的政策。 ”
此外,反同方的下一代幸福联盟则在接受中国时报访问时表示,若专法内容等同婚姻权益的同性伴侣法,那这便是政府不负责任,便宜行事。 德国之声致电幸福盟总召游信义,他认为去年公投案的第14条未获通过,代表有765万民众不同意同婚。记者追问,但是去年公投案第12条“以婚姻之外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共同生活权益”获得通过,如今行政院草案决定另立专法,难道不是落实公投结果? 游信义说: “它们是在落实大法官释宪的结果,不是在落实公投结果。”他批评:“这是投机取巧,换汤不换药。”他在中国时报的访问中也说,政府应落实民意,不要立专法: “专法不应以任何形式或模糊的字眼,来改变人民所捍卫的婚姻定义。 行政院版的同性婚姻专法草案,名称虽然避开,但实质内容仍是准用民法婚姻的概念,有便宜行事之嫌。 ”
草案之完整性?
根据草案内容,这套专法似乎并未采用配偶一词,而是用“双方当事人”来形容同性伴侣。 此外,伴侣盟常务理事许秀雯律师也在第一时间表示,既然此专法将成为释字748号的施行法,所以挺同方将以婚姻自由的平等保护来检视这部法案涵盖哪些权利义务。 她强调,除了注意同志结合的关系是否称为婚姻与双方是否互称配偶外,伴侣盟也将特别关注专法是否赋予同性婚姻相等于民法婚姻配偶所具有的完整权利义务。
她指出: “我们也会关注这部特别法相关的其他特殊条款与配套措施,包括继亲收养、共同收养、跨国婚姻的成立、人工生殖的平等近用以及跨性别婚姻等。 这些重要的权利未来也都不能被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