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白玫瑰要求加速修订性侵害防治法
2011年8月2日2010年9月25日上万名网友走上街头,要求修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加强对性侵害犯罪人出狱后的管理,以避免更多人受害。当时几乎是第一次,成千上万的台湾人不因为对立的政治理念或倾向,纯粹为了社会公义走上街头,表达他们的意见,因而引发广泛讨论。当时这个运动被称为"白玫瑰运动"。白玫瑰的名字是"白玫瑰社会关怀协会"理事长梁毓芳取的。梁解释:"白玫瑰的花语是纯洁、圣洁,在爱情上是我配不上你,在丧礼上是悼念的意思。象徵着所有的人都有纯洁的灵魂,因性侵害而丧失的都是纯洁的灵魂,而我们现有的司法还跟不上这些圣洁的灵魂,所以有我配不上你的意思。"
上周末(7月31日)在白玫瑰社会关怀协会的号召下,又有上千民众上街,要求加速修改"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梁毓芳表示:"我们最主要的诉求就是落实治疗"。也就是说,性侵害犯罪人在服完刑后,经过评估,如有再犯之虞,就应接受强制治疗。其实白玫瑰运动还提出其他诉求,包括公告性侵加害人相关资讯、给予药物性激素治疗法、要求社区监督、重大性侵犯24小时戴上电子脚镣等等。另一个重要诉求则是要求立法院加开临时会,尽速通过修法。
执政的国民党立法委员林益世表示,将协调各方看是否在8月底加开临时会。林同时承诺,如果没有开成临时会,他也一定会在立法院下个会期内尽力协助通过这个法案。
白玫瑰要求尽速修法的诉求暂时得到回应,但是在"公布性侵犯个人资料"的问题上,朝野还没有共识。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执行秘书简慧娟说明内政部的态度:"内政部的态度是考量说,这个措施对于性侵害加害人的更生保护或者是相关的罪犯预防,没有任何帮助。如果公告这些人的姓名给一般大众,日后他在找工作时可能会很辛苦,可能会被社会排挤,会将这个人逼到绝境。其实,为了预防性侵害加害人再犯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让他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如果我们公告他的身份资讯,就会害他找不到工作,如此对犯罪预防可能会是一个负面的效果。"
梁毓芳反驳说:"可能公部门有所误解,我们的意思是要分级分类的公告,我们只公告比较严重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或者是高再犯危险群的加害人的资讯。"
简慧娟回应梁毓芳的说法:"对于高再犯危险的人,我们国家其实有一个刑后强制治疗的规定,他会被强制住院治疗,因此,他会和社会隔离,也就是说,他没办法回到社区,所以去公告这一群人的身份、姓名,这些资讯永远只会在他接受治疗的医院。"
简慧娟解释,2005年台湾其实已经修改过一次"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要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少年福利机构等在聘雇人员或者招募志工的时候,去查询这些应聘人的相关资讯,看是否曾经有过重大性侵害犯罪的前科,所以台湾是属于"被动公告"而不是"主动公告"。国家把相关资料提供给特定的人员查阅。简慧娟认为,日后国家应该督促相关学校和机构落实事先查询的机制。简慧娟说:"如何对于加害人的更生保护,社会公义,做承平的考量,这才是政府最希望做到的。"
作者:邱璧辉
责编: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