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南海仲裁?中国发布涉海案件司法解释
2016年8月2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8月2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分为两部分,内容解释涵盖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三个领域。新华社报道称,这在最高法近年来出台的司法解释中极为罕见。
根据司法解释,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中国管辖海域实施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非法进入中国领海可判刑,非法捕捞定罪标准也有提高。
司法解释称,对经驱赶拒不离开、被驱离后又非法进入,在中国管辖水域实施非法捕捞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中国刑法有关偷越国(边)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报道援引最高法负责人表示,涉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涉及领域广泛,把涉海刑事、行政、民事规定在一个司法解释中,有助于各级法院综合理解与适用。
“明确司法管辖”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各地海事法院近年来审理了多起发生在中国管辖海域的海事案件,法院对钓鱼岛、黄岩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司法管辖从未间断。而这位负责人提到的这些岛屿及其周边海域,中国均与邻国存在主权争议。
数周前,设在海牙的国际仲裁庭就菲律宾提起的与中国在南海的领海争议作出裁决。法庭裁定中国对南海不享有"历史性权利",被中国视为领土的南沙岛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岛屿,因而无法延伸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
路透社报道指出,最高法的司此次法解释没有提及南海争议和海牙仲裁,但强调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中国声称对南中国海的大部分区域拥有主权,而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台湾和文莱也都对南中国海部分海域提出主权要求。
上述国家,特别是菲律宾和越南渔民进入中国视为其主权海域内捕鱼被拘捕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中国渔民在接近上述国家海岸水域捕鱼,也一再有人被捕。
法新社报道称,最高法颁布这一文件的目的似乎是为了加强中国对海洋事务的司法管制,针对的目标集中在非法捕捞。
根据最高法对涉海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国管辖海域不仅包括内水、领海,还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其他海域。中国官媒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海上司法管辖权,为涉海行政管理部门对管辖海域"实行综合管理,依法维护我国海上秩序、海洋安全和海洋权益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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