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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慕尼黑殴打老年人的两名外国人被判重刑

责任编辑:平心2008年7月8日

去年12月20日,慕尼黑地铁车站,两名外国青年殴打一名德国老年人,致其生命垂危。此后,黑森州长科赫发表言论说“外国青少年犯罪现象太普遍了”引起全国大哗,对接下来黑森州的选举也发生了影响。今天(7月8日),法院对这两名青年作出判决,判得相当重。德国之声记者综合报导如下。

土耳其青年Serkan A(左),希腊青年Spyridon L(右)和警察局长Helmut Wimmer(中)6月23日在慕尼黑中级法院图像来源: AP

慕尼黑的法院判决:18岁的希腊人斯皮里东.L8年半青年刑(他去年作案时17岁),21岁的土耳其青年塞尔坎.A12年徒刑。服刑满后,两人还有可能被谴送回他们的祖国。两人的律师均宣布要上诉。

在判决书中,庭长莱茵霍德.拜尔念道,这两人对76岁的退休校长的残暴行为是"道德最低级的毫无意义的行为”。该法院青年庭基本满足了检察院的要求,只在对L的判刑中比检察院的要求少了半年。检察院的发言人安东.温克勒称这是一个"好判决",对这两个罪人的极残暴手段来说合情合理。但他没表示检察院是否接受这个判决,还是同样要上诉。

当时挨毒打的老校长Bruno N(右)在法庭上图像来源: AP

希腊青年L的律师沃尔夫冈.克略策说,拜尔法官显然只是想显示"巴伐利亚的耙子"是怎么回事。他和A的两名律师都不同意说这两名青年当时是试图谋杀这个说法。A的律师奥利弗.施密特说,此外,他的当事人作案时才20岁,不能适用成年人法律。

去年12月20日,这两名外国青年在地铁里碰到76岁的退休校长布鲁诺.N,N校长说,地铁里不能抽烟,要求L把烟掐了。这两名青年当时借着酒劲痛打了N校长,击打和踢他的上体与脑袋,致他生命垂危:颅骨多处开裂,脑出血,鉴定人称,当时他完全有死亡的可能。直到今天,N校长仍然感觉头晕,难以集中注意力。

法官拜尔说,他之所以没有判希腊青年L最高青年刑10年,之所以没有判土耳其青年终身监禁,是因为:他们作出了坦白交代,酒精的作用对刑罚有缓解作用,此外,两人都对退休校长表示了道歉,再就是,俩人都有艰难的童年。

这两人在刑满后都可能被谴送回他们的祖国。这本来是有很大难度的事情:土耳其青年A是在德国出生和长大;希腊青年L更是来自欧盟成员国。但是按德国法律规定,即使是欧盟公民,在刑期超过5年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谴送回国。

巴伐利亚内政部长约阿希姆.赫尔曼今天对图片报说:"在我看来情况很清楚,这两名残暴的地铁打手必须被被驱逐出境,并在服刑满后谴送回国。假如外国人作出这样残酷的事情后还继续留在德国,是没有人能够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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