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端传媒》发表文章《央视记者英国闹场,折射中国外交"亮剑"困局》,作者王戴勃引述曾在《环球日报》英文版担任编辑、知晓中国官媒运行机制的帕尔默(James Palmer)在《外交政策》上发表的文章指出,孔琳琳这种乖张举动,倘若换在其他电视台,恐怕早就会让她丢掉工作;而驻华外国记者如果敢大闹中方记者会,肯定会被吊销记者证并驱逐出境。他质疑称,孔琳琳的行为可能不是爱国热情的一时爆发,而是一场刻意安排的表演,旨在捞取政治资本,为自己的晋升铺路,其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对外宣传其实不是针对外国人的,而是演给国内领导看的。
文章说,中国记者和中国政府的行为显示出身份上的大错乱。美国政府最近刚刚将新华社和CGTN列为"外国代理人"。在这个节点上,孔琳琳的行为将进一步强化西方对"中国记者"并非记者、而是中国政府代理人的印象。虽然"党媒姓党,新闻是党的喉舌"这一点,在中国本来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这种冲突无疑会使中国外宣机构和新闻机构在国外的可信度进一步受到打击,中国驻外记者以后取得海外的采访资格可能将更加困难。
中国企业家的恐慌
《纽约时报》发表文章《马云要退休,中国的经济失去动力了吗》,作者黄亚生说,推动阿里巴巴达到其目前5000亿美元市值的三股力量中的两股--全球化和市场化--正在消失。第三股力量--技术--也陷入了中美贸易战的泥潭中,其在中国的前景难以预料。
文章说,由于担心影子银行的不稳定性,中国政府也在加强对独立融资渠道的控制。例如,政府已经收紧了对某些移动支付形式的监管,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也属于这些支付形式。这些金融控制措施在未来可能会增加。在日益严格的金融和监管压力下,中国的私营部门如今可以说正面临自1990年代初以来最具挑战性的环境。中国政府甚至似乎在公开对私营部门表示敌意,在中国企业家中引起了广泛的惊愕--甚至一定程度的恐慌。
范冰冰受罚,台湾艺人感觉如何?
台湾《风传媒》发表文章《中共的"民族主义魔兽",范冰冰之后会吞噬谁》,作者陈昭南说,范冰冰的道歉信说得十足样板,生活在党的枪口下,本也不奇怪,无非又是一切为党为国的八股文章,所谓"有钱判生、无钱判死",至少这封信表示,个人资产高达百亿人民币以上的"范爷",已经可以用钱买回一条命了。只是看在台湾演艺人员眼里,是不是会不自觉地多打几个寒颤?尤其是那些正在或准备在中国捞金捞银的台湾艺人们,心理能不涌现冰凉之气吗?
范冰冰被重罚8亿多图像来源: Reuters/E. Gaillard 文章说,中国民族主义者的胃口则一定会开始进行肃杀型的猎巫行动,马云很识时务的提早自动退休,对应的就是"铲除民营、全面国有化"的先期警示讯号;范冰冰的44亿台币税款重罚案例,也显示着"义和团"已开进影视演艺界,意欲进行大清洗的高压现实;下一步,民族主义教众们将会看上哪一片"欢乐场域"照样来一次无预警公审,应是可以屏息以待的。
从没有希望的地方寻找希望
出自中国大陆的非官方杂志,一度都被叫做地下刊物、民刊。现存最久还在出版的民刊,应该就是最著名的那一本:北岛和芒克他们开创的《今天》。台湾《上报》发表文章《一本"地下"了四十年的杂志》,作者廖伟棠说, 《今天》之所以在文革后文学中卓然独立,是因为它从来不屑于做舔痂自怜的什么伤痕文学。《今天》的诗当年并非"朦胧诗"这一偷懒的概念所能囊括之诗,而是不追求统一风格的流派感。
作者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或者我更喜欢的一句,本雅明说的'只有为了那些没有希望的事情,我们才获得希望。'《今天》如此,中国被耽误的一代、无数代的出路也如此,只要还有一个不轻言放弃的人,这个民族和它的语言艺术还有重生复苏的可能。"
明星一个小时可以轻松赚上你一辈子的积蓄。但是他们也像你这样乖乖交税吗?范冰冰人间蒸发数月后,终于表态接受中国官方对其偷税漏税的调查结果。但其实在演艺圈,逃税绝对不是范冰冰一个人的问题,但大家的命运却各不相同。
图像来源: Reuters/E. Gaillard“范冰冰去哪儿了”这个问题如今终于有了一种答案。虽然仍未正式露面,但中国官方已经对这位自称“不遗余力”冲锋爱国的女明星指出了一条“交钱从宽,抗拒从严”的路。中国税务机关对她处以高达8亿多人民币罚款,并公告一系列逃税“罪状”。对这位天价女星来说,也许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还有机会逃过刑责。
图像来源: AP……应该是现在范冰冰事件背后新呈现出的关注点。同样是逃税漏税,两个时代,两位女明星的待遇大不相同。2002年中国国税机关查出,自1996年起,刘晓庆以及其公司即以虚报收入与支出的方式逃漏税,总共逃税一千四百万人民币。6月19日,刘晓庆在北京被拘捕到案,其后关押至秦城监狱下属第一看守所。刘晓庆一夕变白头。熬过了大约1年的牢狱之苦后,在姜文的帮助下获保释出狱。“姜文倾其所有保晓庆”的故事也成为民间流传的佳话。与范冰冰遇难时,沉默不语的未婚夫李晨形成鲜明对比。
图像来源: Shanghai Film Studios90年代中国大陆的流行乐坛天后。与刘晓庆一样,是当时中国家喻户晓的演艺界明星。同样因为偷税被国家机关处理。1998年9月底,新华社援引中国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报道称,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间,与8个演出承办单位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事实成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拟对毛阿敏处以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共计81.33万元。中国税务出版社还曾为此推出披露毛阿敏偷税案的书,名为《失落的天使——毛阿敏税案实录》。不过这都是老皇历了,网传她现任丈夫解直锟是中植集团董事局主席,2014年胡润富豪榜上拥有120亿身家。在众多老牌明星重返中国娱乐圈分羹的今天,毛阿敏仍然非常低调,很少抛头露面。
图像来源: Imago/Xinhua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学习过西方美术史,经济学双主修学士学位的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没能躲过逃税的诱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个人综合所得税(简称:综所税),遭台湾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819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180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后判决林志玲需缴684万新台币(约人民币150万)的税款,林志玲当天因身在外地没有出庭。
图像来源: Imago/Pacific Press/Zhong Fubao凭借一首“心太软”红遍中国大江南北的任贤齐在逃税上可不会心软。2008年,台湾税务部门指责他未将《笑傲江湖》64万元的片酬纳入所得保税,而且还漏报公司业务报酬136万元。法院认定后补税52万元,罚款29万元。有报道指“小齐”认为片酬并非个人所得,必须扣除成本花费,更透过经理人表示所有帐目已交由会计师处理,小齐并非刻意漏税,后提出上诉。
图像来源: Imago/VCG因涉嫌逃税,这位唱功浑厚,形象多变,如今微胖的台湾流行乐坛大姐大被媒体冠上了“欠税天后”的称号。2005年初,台湾地区税务部门曾点名要求张惠妹为高达3000万台币收入补交税款。而据称这个数字,创下了台湾艺人单次补税金额最高纪录。当年在丰华唱片公司,张惠妹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税时,其演唱会的巨额所得以“执行业务所得”类申报,但台湾地区税务部门却认定这笔收入应属“薪资所得”。依照台湾的计税方法,若以“执行业务所得”申报,应先扣除60%左右的业务成本,剩下的40%才列为课税所得,而“薪资所得”则只扣除新台币7.5万台币的特别扣除额,其余全部需要纳税。由于两者计税结果相差悬殊,台湾地区税务部门认为张惠妹应补缴1200万台币。但同时台湾财政部专员强调张惠妹不存在偷逃行为,只是在申报所得税时,对‘执业所得税’和‘薪资所得’产生误解。
图像来源: Imago/imaginechina台湾税务机关近年就艺人申报税项作出多个调查,不少艺人被查税后都输了官司,只有大小S打逃税官司胜诉,成为当时那几年难得的例子,不过她们很可能还要补税。因为台湾国税局2009年又以个人税金重新计算为由,发现两人几年来赚逾亿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000千万元),故要求这两人补税近千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0万元)。另外小S徐熙娣也曾被单独要求补税,据称她为了节税成立工作室,遭台湾国税局认定须按照较高税率交税,要求她要补缴将近6年的税金差额,小S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免补缴近185万元台币的税金。
图像来源: Imago/Zumapress [摘编自其它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