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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主权争议和国际法

Shitao Li2013年4月9日

中国在南中国海与包括菲律宾、越南、印尼在内的好几个东盟国家、在东海与日本均发生对海域和岛屿的主权争议。那么,国际法专家对此有何见解?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去年以来,在东南亚围绕丁点儿大的岛屿、珊瑚礁、岛礁的主权争议日渐升级的可能性又增大了。中国和日本对东海海域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的主权争议曾一度伴以刺耳得令人害怕的民族主义声调。在南中国海的斯卡伯勒浅滩(中国称黄岩岛)一带,中国和菲律宾的军舰和巡逻舰去年夏天进行了持续数周的威胁对峙。

中菲争议现在又暂时交由外交途径解决。该争议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国际法手段在解决该海域主权争议方面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南中国海的外交演习

菲律宾民众曾游行抗议中国的南海政策图像来源: dapd

一月,马尼拉将其与中国的主权争议提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规定的仲裁机制予以解决。但北京旋即予以回绝。北京是否以此姿态再度表现了傲慢的、对弱邻不屑一顾的地区强势地位呢?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海洋法专家莱因哈特•德里福特(Reinhard Drifte)对德国之声表示:"这其实就是一步策略之举。情况其实非常清楚,即中国是会反对的。"因为除贸易问题以外,譬如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贸易问题,中国原则上拒绝国际仲裁。此外,中国在1996年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特意将对岛屿的主权争议排除在该公约的管辖范围之外,波恩的国际法专家斯特凡•塔尔蒙(Stefan Talmon)就指出这一点。他把菲律宾的这一外交动作称为"从国际法角度而言毫无作用"。

塔尔蒙的同事德里福特认为,菲律宾的这一做法更多地是暗藏玄机,是想表达"我们把争议交由国际社会解决,我们想依照国际法行事,可大家看看,中国拒绝这样做"的意思。德里福特表示,作为宣传造势,这一动作不错,但只要马尼拉坚持对中国对斯卡伯勒浅滩(中国称黄岩岛)的主权主张提出异议,这片海域的国际法归属问题就澄清不了,不管中国向那里派遣多少巡逻舰或在那里修建多少灯塔一类的建筑物。塔尔蒙表示,这一规则原则上对东海、南中国海海域的所有其他未澄清的主权争议都适用。

东海的硬碰硬路线

出于同样原因,专家们认为,从国际法角度而言,在中日围绕东海岛屿的主权争议中,日本占有优势。德里福特说:"从1895年(当时还属无主之地的这些岛屿被日本兼并)到1971年,日本一直宣称这些岛屿属于己有,而并未遇到他方的反对意见。"北京1971年才开始主张该群岛的主权当属中国,并非日本。

中国之间围绕东海岛屿争议频繁"交手"图像来源: Reuters

中日两国1972年建交时以及1978年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日本都提出这些岛屿的主权问题。北京建议交由"后代"解决这一问题。德里福特说,日本当时以非书面约定的方式表示同意,但今天却否认曾予同意。

主权争议问题加剧

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恰因两国1996年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致使这一主权争议加剧,因为两国随后都提出各自的领域主张,譬如设立专属经济区的主张。

2010年发生了一起关键性事件。当时,一艘中国渔船与日本海保巡逻船两次相撞,船长被日方扣押。"对中国而言,这一事件越过了红线,让中国觉得,现在必须进行比此前更为强烈的抗议,以明确主张自己对钓鱼岛的主权。"德里福特解释说。他表示,2012年9月日本政府将该群岛的三座岛屿国有化的举措,在中国看来是日本迄今挑衅的高峰。

带有法律后果的挑衅

但现如今,大量挑衅活动则来自中方。中方不断向相关海域派出海监船、渔政船,在海上布置天气观测浮标,并详细公布其海军战舰的动向。观察家从中看出的中方策略是把数量上寡不敌众的日本海军和海保部门"拖得精疲力尽"。

在美国海军战争学院的詹姆斯•霍姆斯(James Holmes)看来,这也是一个从国际法角度而言较重要的发展动态。他说:"如果北京一旦成功地对其主张主权的海域进行监督控制、而争议对方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话,那中国就会渐渐被视为是对这片海域拥有合法主权的国家。"

中国的模糊政策

南中国海主权争议引发军备竞赛?图像来源: Reuters

与南中国海的主权争议不同,东海争议在地理位置方面是很明确的。相反,中国在南中国海主张的领域却没有那么清晰。"看上去中国好像认为整个海域都属于中国。但在和中国外交官的交谈中,你可以听到情况绝非如此的说法,听到中国完全没有整个南中国海都属于中国的要求。"澳大利亚海洋法专家薇薇安•福布斯(Vivian Forbes)对德国之声表示。因此,中国必须告知国际社会,在中国看来,究竟南中国海的哪些海域属于中国。

有段时间,中国以所谓"九段线"说明南中国海相关海域历来属于中国,但国际法专家认为这种说法毫无用处。就是中国较新的说法,即"包括相关海域在内的所有岛屿"均属中国的说法,在国际法专家德里福特看来也"完全是荒谬的",没有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文本措辞。德里福特的结论是:"谁都不知道中国到底要求什么。"

"不起作用的行为准则"

难道减缓潜在争议的务实性解决方案没有用吗?其实早在2002年,中国就和东盟商定为南中国海制定一个行为准则。只不过事实表明,双方--一方是像东盟这样参差不齐的国家联合体,另一方是中国--都承担不了这样的任务,因为要想找到描述有助建立信任的措施的措辞,需要所有国家达成一致,而这几乎是做不到的。此外,该《南中国海行为准则》还应具有正式意义、具有法律约束力。"就因为所有这些迄今都还未实现,因此,这样的行为准则等于不起作用,"国际法专家德里福特如此断言。

作者:Hans Spross 编译:施彦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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