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台“移交受刑人协议”正式生效2013年11月6日2013年11月6日复制链接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广告 台北 据德新社报道,作为首个欧洲国家,联邦德国与台湾达成移交受刑人协议。继上月23日在柏林签字后,周三(11月6日),双方的代表在台北完成易地签署,从而使协议正式生效。根据该协议,各方均可移交受刑人,让其在自己的国家服刑。这样,目前因毒品走私罪在台服刑的7名德国人将可返回德国,十几名在德台湾受刑人亦可被送回台湾服刑。首次移交有可能在明年年底实现。德台为达成该协议,谈判了7年。德国是台湾在国际上与之达成相关协议的第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