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短信平台(2009.12.30.) 137 011 033 07
2009年12月30日短信平台每日问题(2009年12月31日):刘晓波因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11年监禁之后,汉堡一名议员表示,希望汉堡市重新考虑与中国官方的合作关系,希望在刘晓波服刑期间,汉堡中断同上海的友好城市伙伴关系。你支持汉堡议员的这个建议吗?
短信平台每日问题(2009年12月30日):12月29日携带毒品的英国人阿克毛·沙伊克在中国被执行死刑。此前国际人权组织和英国都曾为他获得赦免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但中国政府没有对上述要求做出反应。您认为,这次死刑刑罚的执行是不是体现了中国司法的独立性。
phone:+4136
date:2009-12-31
time:09-30
text:可笑的西方人权观,英国人犯罪就不能杀,笑话!
phone:+5409
date:2009-12-30
time:17-30
text:中国既然有现行的法律,首先应执法必严。
phone:+1236
date:2009-12-30
time:14-40
text:中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司法不独立,党领导一切,人治大于法治。在遇到重大敏感案件时法院判案往往根据党政领导的意图,自己不能作主,比如当年判处成克杰死刑,据说是由中共政治局讨论决定的,只不过是以法律的名义而巳。
phone:+6752
date:2009-12-30
time:14-30
text:当局眼下其实不会主动在人权,死刑等等议题上刺激西方的敏感神经从而招致反弹。阿克毛最终还是被执行了死刑判决,这恰好说明司法未受到高层干预!我难以理解的是司法独立口碑最好的欧洲,很多政要和民意这次却一反常态地要求中国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去改变法院判决!
phone:+7047
date:2009-12-30
time:13-02
text:西方国家行三权分立,中国行中共领导,法官受党的领导为党服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对的,但尚未全做到,死刑不可多用,携毒品50克就处死未免太苛。
phone:+1926
date:2009-12-30
time:12-56
text:不是.党国体制下,法律不过是一块遮羞布,党的利益重于泰山,人民利益轻于鸿毛,这不过是作秀给国人看,当然也是给洋人看,借以显示党国的强大形象。
phone:+5916
date:2009-12-30
time:12-40
text:中国的一切决策都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司法判决更是如此。说中国司法独立,纯粹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phone:+9545
date:2009-12-30
time:12-42
text:中共不为外界的压力公正执法,在法律面前就应该是人人平等,沙伊克犯的罪枪毙十次都不为过。
phone:+2596
date:2009-12-30
time:12-40
text:政府会干预一些政治案件,但在此案中,司法是独立的,携带那么多毒品,按中国法律,谁都只有死路一条,想活命,沙伊克当初为何不把毒品贩到英国去?
phone:+9449
date:2009-12-30
time:12-38
text:中共“垂帘听政”世人所知。新疆法院处决英国毒犯是对西方民主国家早时谴责中共处理“7.5事件”的报复。中共怎么不处决台湾毒犯、韩国毒犯?!只能叹那个英国人运气不好和一些中国的维权人士一样碰到了政治暗礁。
phone:+9849
date:2009-12-30
time:12-24
text:对阿克毛的判决就是一场政治判决,谁都知道中国的法律往往不如官员一句话,中国当权者要给世界一个“中国是法治国家”这样的错觉,要向国内证明中国站起来了腰杆子硬了可以作为世界的一极了,从而讨得民族主义者的欢心并用作以后蛊惑人心的资本,同时处死阿克毛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震慑作用,可谓一箭三雕,但也给世界留下残暴印象。可怜的阿克毛可能是在自由国度呆惯了吧,因而从未想过这个东方大国仍然是个血腥的地方…
phone:+2767
date:2009-12-30
time:06-30
text:贩毒4公斤,中国的刑法规定50克就可判死刑了!这个判决是没有问题的,英国是无理取闹!但说由此就说中国司法的独立,在国内的人,谁不知道,打官司其实就是打关系!在中国的法庭,完全法官说了算,没有陪审团。而法官又会听命于上级,法官是上级任命的,他又怎敢不听,不听就会撤职,而律师就是一摆设!律师打赢官司,不是他口才好水平高,而是他法院里有人,能送得进钱!政治体制不改,难有司法独立和司法清廉。
phone:+0829
date:2009-12-30
time:05-16
text:判阿克毛死刑,中国政府说他不干涉司法,这是骗人!权大于法,司法受控于党,这是不争的事实向来如此,刘晓波本没犯法,如司法独立怎能判刑11年?
phone:+7871
date:2009-12-30
time:03-26
text:就个人认识,中国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成立的。行政干预司法在中国固然常见,但为了普通的一个刑事案件显然没有必要。至于量刑过重和所谓“程序错误”之类,那是另外一回事。
phone:+8167
date:2009-12-30
time:02-56
text: 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有名无实的,各级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已经到了无以复加。如果中国司法真的有效,还设立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这是从制度上制造混乱。司法混乱,价值观混乱,潜规则盛行,权力黑恶化,是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phone:+3735
date:2009-12-30
time:01-32
text:中国处诀沙伊克大快人心,充分说明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洋人在内,洋人有什么了不起!沙伊克被处决,大长了中国人在世界的威信。
phone:+0275
date:2009-12-30
time:01-00
text:我对中国警方这种偏执的做法、深感忧虑。对这一夸国贩毒案不移交国际刑警、而且不顾国际人权组织的交涉,己经有杀人灭口的嫌疑。虽然有好多的中国网民认为此案执行死刑是正确的,但是我认为北京政府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恐吓六百万向往民主自由香港人民应当是他们的目的。随意杀害英国人、以打击报复。(香港回归这么多年,六百万香港人民至今不想加入社会主义大家庭。)
phone:+6361
date:2009-12-30
time:01-24
text:一党专政,共党就是司法,法律为党服务,无司法独立可言;英人沙伊克是自己贩毒还是被人栽赃;是否确有精神病不得而知,无法评判。
phone:+7236
date:2009-12-30
time:01-10
text:中国司法未宣布独立,党政干涉司法是常有的,但这次对英国毒犯判决却是党政司法和民心空前一致,外国的罪犯不要再来中国以身试法了。
phone:+0510
date:2009-12-30
time:01-08
text:我只想问你们一个问题:中国凭什么要满足欧盟英国免除阿克毛的请求,如果是一个中国的毒犯你们还会这样兴师动众的吗?这和鸦片战争时的做法有不同吗?
phone:5681
date:2009-12-30
time:01-00
text:为什么非要中国赦免此人呢?他携带毒品,证据确凿,判处死刑有什么不可以呢?帝国主义任意宰割我们的时代已经过去,布朗说情无用!
phone:5681
date:2009-12-30
time:00-52
text:英国首相布朗为了此人竞向中国政府求情;太不自量啦!大英帝国应该想一想:现在是21世纪,早已不是1840了,何其健忘若此!
phone:+2654
date:2009-12-30
time:00-34
text:英国政府也是虚伪的,看来政治就是虚伪的表面文章,为了政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