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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承诺加强人权维护

Goran Goic2006年12月8日

德国联邦政府已经完成了德国人权组织提出的一项核心性要求。联邦政府许诺,明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时候将加大力度推动维护人权事务的执行。德国外长施泰因迈尔于11月底也在联邦议会做出同样的表态。人权专家向德国总理默克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联邦政府承载了很高的期待,毕竟它承担了一项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维护人权的特殊的历史性使命。

图像来源: AP

人权专家们认为,德国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时候有4个方面应该被列为工作重点。这包括:欧盟范围内的基本权利保障、内务和法律范围内的数据保护、移民与难民的人权,再有就是欧洲安全政策和防御政策中涉及到的人权问题。

俗话说:信任是好事,监管更重要。如果这里涉及到的是欧洲境内的基本权利保障,那么这项基本原则就是显而易见的了。德国国际人权组织的巴特尔认为:“想加入欧盟的国家都必须证明自己是一个遵守人权并且保护人权的国家。但奇怪的是,一旦迈进了欧盟的门槛,一切监督就都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

所以国际人权组织支持一项发展预防性的欧盟基本人权保障的建议。“我们现在急需的是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套针对违反侵犯人权的 监督控制实施体系。这对树立欧盟在此问题上的可信性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以此对其他国家发生的违反侵犯人权事件严肃而有效地进行谴责。”

欧洲委员会通过决议决定在维也纳设立一个欧盟基本权利办事处。它的工作重点是放在欧盟法律与基本权利的一致性以及在欧盟各成员国实施情况的问题上。这样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的工作。为了能使这个办事处有效率地工作,之前必须满足几个前提条件:“如果这样一个机构是在适当的经济开支以及人员安排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并且这个机构真正受理违反人权的案件,同时给予警告或者提出相应的建议,使这类事件得到解决,那么这就为在欧盟内部建立起一个针对违反人权事件发生的监督控制体系向前迈进了一步。”

德国人权研究所的魏因茨尔也提出了相似的建议:“我在这里想特别强调的是,我们要向联邦政府建议,政府应该致力于通过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扩大并调整司法上的监控。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陷,一方面涉及的是移民与难民领域,另一方面是在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警察和司法界合作打击刑事犯罪的问题上。”

德国人权组织向联邦政府提出的大多数要求涉及的都是加强对移民难民人权的保护。德国政府正在积极谋求一项能够有效改善非洲人民生活水平以使其无需再移民海外的发展政策。德国国际人权组织的巴特尔对此表示欢迎,同时他补充说:“这并不意味着德国政府由此想逃避人权保护问题方面的义务。每个人始终都还是有权利在欧洲境内获得一个合理的政治避难。但是如果并行发展出一个发展政策,能够让非洲国家的条件从中长远期看来得到明显改善,非洲人不再有一定要离开自己的国家移民欧洲的感觉时,那么无论是对非洲还是对我们都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德国专家认为,欧盟的外交、安全和防御政策都应该在法治与民主的原则下制定,同时也必须考虑到自由与人权的因素。大约10年前有人提出来,推广好的政府的领导、支持社会福利改革、稳固法治国家以及保护人权是建立和谐社会秩序的良丹妙药。所以即将成为欧盟轮值主席国的德国也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在对待邻国政策的时候也将人权的因素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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