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议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谈促进中国人权改善
2006年12月31日德国之声:海巴赫先生,您认为,从中国人权问题的角度上来看,大联合政府与前总理施罗德领导下的前任政府相比有哪些改善?哪些方面还有待改进?
海巴赫:有一个领域,应该说是在向积极的方面的发展,我把这个领域叫做“象征性政治”。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与中国进行人权对话,而另一方面,当我们发现问题时,也能够直言不讳地向对方指出。
德国总理和外交部长在去中国访问的时候时,他们分别都向中国领导人提出了中国人权领域所存在的,我们认为格外令人担忧的问题。这一点很重要,而更重要的是,默克尔总理在访华时也会见了中国天主教会的代表。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是要使促进人权改善的措施更为有效。这不仅仅是德中双边人权对话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欧盟层面上的欧中人权对话面临的问题。我感觉,德国虽然有良好的意愿,希望促进中国改善人权,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增加实效性。
德国之声:您曾经讲过,人权对话不能光是闭门交谈,一定要拿出结果。您怎么看待2006年的德中人权对话?
海巴赫:有些地方是在向积极方向发展,然而,毫无疑问的是,人权对话还存在非常多的缺陷。人权对话如此,法制国家对话也是如此。举例说,德国帮助中国培训法官,我认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德国应该继续做下去。但是,在德中对话中,德方感兴趣的很多话题受到了限制,比如:少数民族问题、言论自由和废除死刑的问题等。我知道德国外交部的人非常努力地准备人权对话,但是和中方的合作十分困难。我认为应该进行德中对话,但是有必要在双方商定好具体内容后再开始对话。
德国之声:您刚才在谈到人权对话时,也谈到德中法制国家对话。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您是否认为,应该把人权对话和德中两国在其它方面的合作结合起来,不要把人权对话孤立于其它合作项目之外?
海巴赫:人权政策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应该成为所有的政治领域都关心的话题。人权问题自然也会涉及法制国家的问题。比如:法庭是否能够公正判案。我们知道在中国,法院往往做不到公平审理案件。
我认为,发展援助工作应该和人权政策挂钩。用发展援助资金资助培训和合作项目,以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
德国之声:您刚才提到司法公正的问题。中国著名的人权律师近日被秘密审判。他家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没有被允许为他出庭辩护。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海巴赫:我对高律师被秘密审判一事非常担忧。我看到了这条消息,这位律师曾经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辩护,他做的很多工作触动了政府。如果一个人,特别是一个以维护别人的权利为己任的律师受到这样的对待,对一个国家来说肯定是一个不好的征兆。怎么去对待一个异见着,是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试金石。由此,也能看出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和法制文明程度。
这也是我在中国政府身上看到的矛盾的地方:一方面愿意进行人权对话,另一方面,一旦不符合自己的利益,马上就不干了,开始搞这种秘密审判。这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现象,我们不能支持这种做法。
德国之声:2007年上半年,德国将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议会人权委员会对欧中人权对话有什么建议吗?
海巴赫:首先,我们认为人权对话要有实效。其次是,我们认为应该扩大讨论的话题范围,把所有的有关建立法制国家的话题包含在内。比如说:公平审理、杜绝随意抓捕、取消死刑,特别是取消劳改制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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