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拟修法:外国人犯罪将更容易被遣返
2016年1月12日广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德国内政部长德迈齐埃(Thomas de Maizière)和司法部长马斯(Heiko Maas)周二(1月12日)在柏林共同公布了有关计划。根据建议,今后外国人只要在"侵犯生命和人身安全、性自决、他人财产或违抗警察执法"的范畴内犯罪并被处以监禁,就可以被驱逐遣返,今后将不再考虑监禁处罚是否是缓刑。对在上述领域犯罪,被判一年以上监禁的外国人,甚至要着重考虑将其遣返。
根据现行法律,在德申请避难的外国人如果犯罪被判刑3年以上且没有缓刑,将丧失申请避难的资格并可能被遣返。而在德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如果被判刑一年,理论上就可以被驱逐出境。
12月31日夜间,在科隆、汉堡和斯图加特等城市都发生了大规模性侵案件,数百名女性在公共场合遭到性骚扰和抢劫。事后警方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作案者来自穆斯林国家,其中有许多来德国不久的避难申请者。
内政部长德迈齐埃就修法建议表示:"这是国家做出的一个强硬的,但是正确的反应,对那些认为自己尽管在寻求保护却可以违法犯罪,还不会影响到他们居留的人要有所警告。"他承认,新年夜发生在科隆火车站的性侵案件是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之一。
司法部长马斯也表示,在德国,犯罪分子要受到应有的惩处。"对犯罪的外国人来说,遣返就是处罚之一。"德迈齐埃表示,从整体来看,联邦政府的上述建议是"显著降低了将在德国境内有刑事犯罪行动的外国人遣返的门槛"。
此前,德国反对党明确表示反对收紧遣返法规。绿党和左翼党一致要求,警方必须改进工作。
使用我们的App,阅读文章更方便!给yingyong@dingyue.info发送一封空白电子邮件就能得到软件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