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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议院5月通过谴责中国劳改法案

2007年3月14日

一个月前,欧盟议会一致通过决议,要求中国与西藏流亡政府重开对话。现在,德国大联合政府两党在联邦议院中的议会党团与在野的自民党和绿党议员一起,共同提出了谴责中国劳改制度的提案。南德意志报报道了这一可能影响德中关系的提案:

2007人大要修改现行劳改制度图像来源: AP

“联邦议院的提案预计五月初将获得通过。其措辞的尖锐程度与美国国会的决议相似。提案称劳改是一种镇压工具,用于折磨持不同政见者、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按官方说法,中国一千多个监狱、劳改营和所谓的精神病院中关押着二十万人,其中也有未成年人。吴弘达的劳改基金会说,按照广义的劳改概念,甚至有六百万人身陷囹圄。

联邦议院的提案指责中国说,囚犯在极其恶劣、损害健康的条件下从事艰苦的无偿劳动,每周七天,每天最多可达十六小时。他们受到拷打,生死听天由命,自杀率居高不下。议员们认为,联邦政府与北京进行法制对话时应该抨击这些做法,应该要求中国公布有关劳改的精确数据,并通知德国企业,要注意自己的商业伙伴的背后是否就是劳改场所。”

处决不再是国家秘密

人大会议期间,中国司法部门宣布要慎用死刑、减少死刑,并对死刑判决和执行做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德语媒体对此表示欢迎。世界报写道:

“北京进行了改革,收回了1982年赋予各省市一审判决、二审核准死刑的权力,现在公布的新规定是这项改革的补充。北京专门设立了三个最高刑事法庭,2007年起,死刑判决必须经过其中一个法庭的复核。这样做是为了结束十分流行的从快司法造成诸多错判的局面。所有处决都必须按照第48条公布于众。现在可以期望,北京不久将不会再把每年处决人犯的数目看作国家机密。”

法兰克福汇报写道:“中国处决人犯的数目超过了世界各国的总和,处决人犯数字是中国的国家机密。中国法学界人士估计,每年有八千人被处决。执行这么多的死刑引起了国际批评。人权组织控告说,在中国的法律体制下,被告的权利有限。70%的被告在法庭上没有辩护律师。在发生一些错判事件后,中国国内对死刑判决的批评声音也高涨起来。去年中国当局首次承认有移植死囚器官的问题,但据说先前得到了被处决犯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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