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盗版:一水之隔,前车之鉴
2007年1月30日德国之声:在谈到知识产权问题时,亚洲一直是被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大陆近年来也是受到颇多指摘。而台湾以前也曾经出现过这样的现象,作为台湾学者,您能不能先从台湾的角度谈谈这个问题?
刘江彬:台湾大概十五年前,二十年前,和现在的中国大陆没有什么两样,也是盗版横行。但是这几年确实有所改善,我们政治大学也作了一个科研的项目,特别是有关音乐,影片,网联网的盗版问题,台湾从过去的70%,80%降低到40%。根据美国商用软件联盟的数据,大陆的软件盗版率还是在90%。这中间的变化有几项,第一,台湾加入WTO之后,整个法律就要修改,也开始严格执法,第二,整个制度也开始改变,因为台湾和以前有一点不一样,台湾的知识产权数量每年都在大量增加。一般来说亚洲国家最好的技术都会到美国申请专利,而台湾过去几年是除了美国之外,申请知识产权的数量已经排在了全世界第三名。因为台湾自己有大量知识产权,因此也就必须要开始采取保护措施。
中国也加入了WTO,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制定了不少法规,也有专门的部门。从您的角度来看,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是否有所改进,还有哪些问题呢?
大陆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事实上过去几年也有相当的进步。我记得早期,我还在美国的时候,到北大讲课的时候,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一带盗版多的不得了。现在事实上比以前改善很多。没有一下子达到台湾的水平,是因为台湾知识产权的发展已经有二三十年了,而中国大陆也不过大概十来年,所以中间还需要有个过程。我个人的看法,中国大陆的状况是越来越好。因为我刚才讲的几个因素,慢慢的在大陆也形成了。很多高新技术产业自己也有知识产权了,像广东的华为一年就好几百件专利,过去都没有的。像这种公司越来越多,它当然主张保护知识产权嘛。大陆这方面的发展再给它几年时间,我相信还是会越来越好的。
从德国的角度来说,德国经济界和企业界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是所谓的“强制技术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在合资和合作的同时,强制要求技术转移,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在台湾也有,最近比较有名的一个例子是飞利浦的案例,这个案例在台湾和大陆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我个人的看法是,WTO事实上并没有禁止所谓强制的授权,或者强制的特许实施。只是它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而这些条件各个国家的认定有时候不见得完全一样。需要一个公正的机关可以仲裁,调节,和解,算得标准也要双方都能互相接受。那我想这个问题才比较容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