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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发微博“北大淫棍多”,北大起诉

2014年1月20日

1月20日,北大诉该校原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在京开庭,该案起因为邹恒甫早前曾发出一条微博痛揭“北大淫棍多”。今日庭审未出结果,邹恒甫坚持不予道歉。

China Mordprozess Politiker Bo Xilai Gu Kailai
图像来源: dapd

(德国之声中文网)1月20日上午9时,北京大学起诉该校前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辩论环节,双方最终均不同意进行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该案源起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多,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出博文:"北大院长在梦桃源餐厅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当日晚上21时多,邹恒甫再发微博批评北大一些教授在梦桃源餐厅有不正当行为。邹恒甫的两条微博引网民热议。

当年8月23日至31日期间,北京大学三次在该校网站上发表声明,称邹恒甫的微博严重影响了北京大学的声誉,北京大学将组成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希望邹恒甫配合提供证据,邹恒甫的行为有损北京大学声誉,伤害了院长、系主任、教授的尊严,伤害了师生员工的感情,伤害了梦桃源的员工。北京大学表示已向法院递交诉状,将追究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还表示,联系不到邹恒甫。对此邹恒甫在微博上回应:"我只跟中纪委谈。"

邹恒甫为中国知名的经济学家,目前担任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并任职武汉大学、深圳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邹恒甫在1998年至2007年期间于北京大学光华经济管理学院担任应用经济学系系主任;2007年4月,该学院宣布解除邹恒甫在学院的所有职务,邹恒甫曾致信时任中国教育部长的周济,称"受到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对手下教授的残酷对待";他亦曾炮轰中国多位知名经济学者张维迎、陈志武、郎咸平等人"流连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在学术上无精进"。

北大是否该案的适格主体?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辩护律师:北大没有资格告邹老师

北大今日在庭上指,邹恒甫先后发出的两条微博被转载超过7万次,让北大的社会形象遭受严重损害、社会评价在短时间内明显降低,因此要求邹恒甫立即停止侵害,删除侵权文字,在微博及四大门户网站、五家北京媒体上公开书面道歉。

第二原告梦桃源公司举出了更多邹恒甫批评梦桃源涉淫、卫生问题、虚开发票等问题的微博,指邹恒甫的表述严重侵害了梦桃源的名誉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亦要求邹恒甫停止侵害并公开道歉。

邹恒甫的辩护律师、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朱征夫向德国之声表示,他们针对北大的控诉,辩护重点首先为北大在本案中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北大没有资格告周老师,因为邹老师的批评言论是针对北大少数教授的,不是针对北大的。他批评的少数教授的生活作风问题只会是针对自然人,不可能是针对法人的;假如真的造成了名誉损失,应该是北大少数教授来告邹恒甫而不是北大。"

朱征夫也向德国之声表示,北大在本案中没有名誉权,因为名誉权是民法上的私权利,只有民事主体才能享有这个权利。在本案中北大不是民事主体,是行政主体,这就由北大与被批评的教授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而决定的: "行政管理主体是没有名誉权的,因为它具有公共性,这种行政管理主体是有财政拔款的,官员是中央或有关部门任命的,所以它的权力不会由于别人的批评、声誉受到损失而减少收入,它和一般的民事主体不一样。"

邹恒甫:没有捏造、虚构事实图像来源: Fotolia/Carlson

"邹恒甫认为没有捏造、虚构事实"

朱征夫透露邹恒甫本人认为并没有侵犯到北大的名誉,因此就北大提出的道歉要求,他坚持不予道歉,朱征夫和邹恒甫期待法院在未来能够给予此案一个公平的判决:"他(邹恒甫)认为他没有错,他认为他没有捏造,也没有虚构事实,而且他主观上是批评少数北大教授的不端行为,是为了北大有更好的学术环境、师风和学风";邹恒甫早前也承认本人是用夸大的说法,以吸引社会的关注。

朱征夫也表示从本案法律层面延伸出去,通过邹恒甫被起诉事件以及其背景,看到在中国社会中一些个体向体制发起挑战的艰难:"现在很需要一些能够挑战体制弊端、讲真话的人出来。邹老师会继续把官司打下去的。"

早前北大另一位因敢言被辞退的教授夏业良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曾透露2013年12月15日,邹恒甫准备飞往美国和家人一起度过圣诞节,北大在本案背景下请求法院发出边控令,邹在北京首都机场海关出境受阻。

作者:吴雨

责编: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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