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名维吾尔人被判监禁 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2日复制链接图像来源: dapd广告 北京 (法新社)新疆法院判处20名维吾尔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据官方天山网消息,被告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存储介质,传播和煽动分裂国家、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内容,非法制造爆炸物等。被告被判处3年-15年有期徒刑。位于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人大会谴责这一审判,称这些维吾尔人是由于不同政见而受到惩罚;他们利用互联网是为了获取受到政府审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