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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否认扩警权  拒保证新闻自由

李澄欣
2020年7月7日

港府在“港版国安法”生效后加入实施细则,赋予警方权力在无法庭手令之下搜证丶截取通讯丶限制出境丶冻结资产等。香港特首林郑月娥称,这是为了“保障人权”。

Carrie Lam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V. Yu

(德国之声中文网)《港区国安法》上周二(6月30日)实施,港府周一(7月6日)晚上突然刊宪公布“第43条实施细则”,周二(7月7日)生效。特首林郑月娥周二早上在记者会上否认扩大警权,反而是为了保障人权。

她表示,新的细则不是赋权而是实施(implementataion),赋权来自国安法,“如果不写明实施细则,这些权力是绝对的”,当局为了展示尊重和保障人权,遂清楚列明应用细则丶得到谁批准才可以使用,希望藉此释除公众疑虑,“时间和事实会证明,一般市民不会误堕法网”。

但林郑同时表明,细则不容司法覆核,往后国安委的工作也不予公开丶不受法律挑战丶不受干涉;当港版国安法与本地法律相冲,前者具有凌驾性。

林郑:记者要保证不犯国安法

第43条细则列明警方权力,7项执法措施大致包括:一)无法庭手令可进入处所搜证;二)限制受查人士离境;三)冻结丶限制及充公危害国安的财产;四)要求网路平台服务商移除危害国安的讯息;五)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资料;六)进行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的授权申请;七)提供资料和提交物料。根据规定,违者可被判罚款10万元,监禁6个月至2年。

有英文网媒记者在会上指,香港外国记者会(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曾多次去信港府,要求当局澄清会否影响新闻自由,问林郑月娥能否作出100%保证(100% guarantee)新闻自由受保障。林郑反指,国安法清楚订明4类罪行和行为,“如果外国记者会及所有香港的记者能够给我100%保证,他们不会干犯这条法律下的罪行,我就可以做同样的保证”。

被问及有关措施是否为了保护被网络起底的警员,林郑月娥强调,只涉及4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并非针对过去一年某些群组受欺凌的行为。

对于Telegram丶Facebook丶WhatsApp等软件已表态暂拒配合港府要求,以及反送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会否继“光复香港”口号后被禁,林郑月娥没有回应。

“光复香港”口号已被禁,《愿荣光归香港》歌曲会否成为下一个目标?图像来源: Getty Images/AFP/I. Lawrence

“奉公守法完全不用担心”

此外,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主动澄清“三个谬误”,第一是国安法宣布一国两制已死。她表示情况刚刚相反,引用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指“一国更牢固,两制空间就更大”,又形容“任何人认为国安法破坏一国两制,是别有用心”。

第二个“谬误”是国安法侵犯人权自由丶制造大量恐惧。林郑月娥称“过去一周看不到任何大量恐惧”,重申该法律只是针对四类违法行为,并不存在有人会误堕法网,又指各国法律专家都认为港版国安法“相当温和”,她强调“如果市民奉公守法,应该完全不用担心”。

第三个“谬误”是国法法应由香港立法。林郑月娥称,国家安全一定属于国家事务,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当然由内地决定做,又指香港的政治现实是立法会无法理性讨论国安法。

反驳被蒙在鼓里

林郑月娥又反驳她在立法过程中被蒙在鼓里的说法,强调中央多次听取意见,例如6月3日中央港澳协调小组组长韩正在北京接见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她称6月23日以英文回答记者提问时承认没看过有关草案的详细全文(complete details of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后来被指未看过条文,她形容“这个幻想力和夸大能力,大开眼界”。

林郑月娥表示“难以理解”为何一些西方国家对国安法如此投入地评论,她引述看过有文章指,原因可能是中国崛起。她重申,国安委工作不会公开,但未来她和主要官员将继续解说国安法,加强在社区宣传和学校教育,防止市民和学生“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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