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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原谅邓小平说”引争议

2012年6月6日

在“六四”事件23周年之际,当年的学运领袖之一柴玲发表公开信,呼吁宽容和谅解,并表示她自己可以原谅邓小平和李鹏。这一表述立即引起广泛争议。

Das neue Buch von Chai Ling namens "A heart for freedom". Zugeliefert am 29.9.2011 durch Bi-Whei Chiu. Copyright: Liu Xin.
图像来源: Liu Xin

(德国之声中文网)柴玲发表的公开信题为《我原谅他们》。柴玲在回顾89年学生运动的悲剧后认为,"中国只可能有两种结局:一个是持续地恐惧,另一个是走向真正的自由,宽恕的命运。"她明确写道,"我原谅邓小平和李鹏。我原谅士兵们冲进1989年天安门广场。我原谅目前中国的领导下,继续压制自由和实行残酷的独生子女政策。"

六四之后流亡美国的柴玲在信中提到自己在两年半前成为一名基督徒,基督教的宽恕精神促使她发生了转变。"我明白这种宽恕是反主流文化和感情的。....然而,在这天安门事件23周年的纪念日,我还是要选择宽恕。"

王丹:不能同意

公开信一发表,立即引起了关注和反响。许多民主人士和以异议知识分子对这一表态表达了不同意见。同为当年学生领袖的王丹发表声明表示,他对柴玲因个人信仰所导致的这种态度表示尊重,但却完全不能同意。他指出,在当年的杀人者没有任何忏悔、道歉,甚至还在继续杀人之际,被害方的原谅是没有根据的,也是对六四死难者的极大不公。王丹认为,柴玲的宽恕态度只代表柴玲个人,"不能代表广大的八九同学",并呼吁柴玲正确区分个人信仰与对是非价值的判断。

1989年5月,柴玲与封丛德(右)成为学生运动领袖图像来源: 64memo

另一名天安门学生领袖封丛德表示,基督教教义所说的原谅,都是当事人有所悔悟之后才有意义。李鹏及邓小平生前都没有要求被原谅,如果加害者没有反省悔改,这个原谅的意义何在,值得探究。

前提是真相和公义

异议作家刘水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对柴玲的表述感到震惊。他认为"宽恕不是稀里糊涂,一下抹平",而是要讲人权的原则,也就是施害者不再施害,受害者不再受害。但现在,有关六四的真相还没有公布,死伤和关押人数也没有确定,不管是从宗教还是世俗的角度,宽恕犯下暴行的人都说不过去。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公布真相。

对于一些人指责柴玲"变脸"、"为中共领导人开脱罪责",独立博客作者陈礼铭发表文章认为,原谅是一种个人选择,本身无可指责,而且柴玲并没有为当年屠城暴行的责任者作开脱。但他也强调,宽恕的前提是公义。作为个人,"我们可以原谅曾经伤害过我们的同类",然而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惩处。否则就谈不上公义,也就谈不上宽恕。

综合报道:叶宣

责编: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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