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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8 EGMR 10 Jahre

Martin Durm2008年11月1日

位于施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本周六将庆祝建院十周年。1998年11月1日以来,欧洲人权法院负责监督各国政治家以及法院捍卫人权标准。

欧洲人权法院总部图像来源: AP

周五,欧洲人权法院的47名法官们可能完全顾不上去切生日蛋糕,但是如果想到他们代表的是欧洲的良知,那他们完全有理由去欢庆欧洲人权法院成立十周年的生日。欧洲人权法院每年要处理1500宗破坏人权的案例,另外还有80000件堆积如山等待处理的案例。欧洲人权法院院长让-保罗·克斯塔说:"我得提醒大家注意,虽然人权法院接受的状诉很多,但是我们裁判的质量却没有降低。"

在这座用玻璃和钢铁建造的未来派风格的建筑中,可以听到的欧洲多种语言: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瑞典语、亚美尼亚语等。来自欧洲全境600名工作人员在这里工作。他们负责维护从北极到博斯普鲁斯海峡的公平与正义。这是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每一个在欧洲委员会成员国生活的人都有权利求助于欧洲人权法院,前提是在所在国通过法律途径已无法解决问题,而施特拉斯堡的人权法院的审判则是最终的审判。车臣战争中的受害者、土耳其未经审判就遭关押的反对党人士、遭受酷刑迫害的人以及被责令消声的记者都走入欧洲人权法院,寻求公正的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还包括安乐死的合法性、人工受孕、非法侵吞财产以及争夺抚养权等。人权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和种类都不断增加,每年5000万欧元财政预算显得越来越窘迫。近几年,施特拉斯堡的工作人员提出应对人权法院进行改革,以缩短审判程序更有效地工作。但是这项提议直到现在都没有获得批准。克斯塔说:"我们不能就这样等下去。我们必须争取缩短审判程序变为可能,而将主要精力放在案件上。"

欧洲人权法院不以讼诉方的声望人品来决定是否受理诉讼案件,有一些原告自己就犯有罪行。比如土耳其库尔德工人党前领导人奥贾兰或者国际恐怖分子卡洛斯。他们在欧洲人权法院起诉称,在监狱里他们受到不人道的待遇。在人权法院工作的德国女法官雅格尔表示:"建立这座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各国法院和职能机构是否捍卫人权标准。所以即便是凶犯同样有权利要求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

欧洲人权法院的独到之处在于它不掌握任何强制性的国家工具,例如它没有警察,没有具体的执行权。但是每个成员国都尊重人权法院的判决。这一权威性不是每一个机构都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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