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体化的下一个目标:统一医疗保险体系
2004年9月26日
德国女青年赫尔曼已经收拾好行装。这位波恩人将去伦敦。她至少要在那里生活和工作一段时间。在英国找一个就业机会,对她来说并非难事。她曾在英国上大学,那时她的家在德国,她通过父母在巴尔默医疗保险公司入保。还在大学期间就已经进行了联系。但她现在不清楚的自己是否还能够在德国保险,或者是否必须在英国投保。
带着这类问题,可以找设在伦敦的欧盟法律咨询所专家芬内尔。这位专家告诉说,根据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公民应当在其就业的那个成员国保险。例如在英国有国家医疗服务,每一个非英国公民都可以从它那里得到免费治疗。前提是这位非英国人必须在英国工作,才有权获得“免费医疗服务”。
当然,事情本身并非那么简单。非英国公民有数量可怕的各种表格需要填写。不过,将来手续会简化,欧盟范围内将实行统一的医疗卡制度。欧盟公民象携带个人身份证一样随身携带这张卡。有了这张卡,你在英国就有权获得象英国公民一样的医疗待遇。
这就是说,赫尔曼将来在伦敦生病时就能得到英国医疗保险系统所规定的所有待遇。而这些规定与德国的相比自然有所不同。就此,赫尔曼提出以下一个问题:“我如果在英国工作,并在英国入了保险,而在德国访问的时候生了病,那时该怎么办?”
总部位于波恩的德国境外医疗保险联络站坎普曼是这方面的专家。他说:“各成员国的医疗保险相互通用,因此,从英国来的人只要有一份医疗保险证明,就可以在德国看医生。反过来,在德国保险的人也一样。在英国,这份医疗保险证明通常叫做E111表格。将来就是欧盟统一的医保卡,从 2006年起,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实行这种卡。”
有了这种磁卡以后,将来就省去了与就诊有关的繁杂手续,因为医疗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电脑了解任何一名欧盟病人的情况。这就是说,一旦需要急诊,全欧盟范围都不会有问题。那么,在例行体检和预防性体检方面又如何呢?这也是赫尔曼女士的问题。
坎普曼解释说,全欧盟范围的医疗待遇本来只涵盖与急诊有关的医疗。当然,例外总是有的。坎普曼就此指出:“如果在另一个国家此前已经有进行相关治疗的许可。也就是说,如果在英国,那么,当事人首先必须先联系那里的国家医疗服务,要求得到一份特许证明,这就是E112表格,有了它,当事人也就可以在德国获得相应的医疗待遇。”
入私人医保的人就与欧盟有关社会保障的规定无关了。私人医保者是否、或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在另一个欧盟国家得到相应的医疗待遇,这完全取决于医保合同上所确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