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共同外交与防务政策的重要举措
2004年11月24日从2007年开始,其中的两支部队随时准备奔赴危机地区。其余的兵员可以从各国部队中调集。德国只派兵参加其中的4支部队。多国战斗部队应成为欧盟正在建设中的大型部队中的一部分,总计兵员6万人。
欧盟已正式宣布将组建13支战斗部队,这是欧盟共同外交与防务政策中又一个重要的举措。欧盟的共同外交与防务政策是欧盟新宪法的基本原则,其拥护者为此感到欢欣鼓舞:欧盟终于有了自己的部队,一旦当外交努力失败之后,仍然可以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
组建欧洲军队的想法几乎与欧盟拥有同样长的历史,这一思想最初倡议者诞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北约和华约主宰欧洲的冷战结束之后,这一想法再度产生了现实意义。继欧洲人无力在前南斯拉夫拥有政治和军事上的自决权、不得不依赖于美国和北约之后,欧洲大陆再度萌发了建立自己军队的念头,欧洲必须在此领域进行重建调整。马其顿的警察使命、欧盟从下月起接管波黑维和部队以及在2003年夏季刚果短暂的阿蒂米斯行动等均显示,欧盟有意在军事上拥有更多的权限。
由于美国擅自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德国、法国、比利时和卢森堡的政府首脑于2003年聚会。此次有名无实的峰会受到多方嘲笑,也遭到美国的强烈批评。该峰会的与会代表就更为紧密的军事合作达成一致,并引发了新一轮的辩论。
去年,英国也加入了此一行列,布鲁塞尔四国峰会的目标比如建立欧盟自己的部队总部等受到低调处理。英国、法国和德国就建立战斗部队达成一致,并借鉴了北约的结构。战斗部队在军事上听命于北约总部内一个小小的指挥中心。北约副总参谋长也同时指挥欧盟部队,防止双重结构的出现。由于北约也在建设自己的行动部队,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运作机制,以避免北约或欧盟在遇到危机时调动同样国家部队中的同一兵员。
战斗部队已展现了欧洲军队的雏形,将来,在该部队中,国家军队有朝一日也许会不复存在。二战结束后不久的幻想即将变为现实。对此的法律基础是1998年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它规定了兰盔部队的维和使命,也就是所谓的“彼得斯贝格使命”。欧盟宪法中就必要情况下下达强有力的授权以及采取先发制人的预防危机措施等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战斗部队奔赴危机地区需先克服两大障碍:一是获得欧盟成员国的一致同意,二是享有联合国的授权。此外还存在一系列现实问题,比如欧盟战斗部队缺乏运输兵员的飞机。唯有英国拥有4架大型租赁运输机。战斗直升机也十分紧缺,北约用于阿富汗的飞机就不得提供给欧盟使用。数年来,欧盟国防部长们一再许诺改善这一局面。战斗部队的资金问题也存有争议,在几经犹豫之后,欧盟负责安全事务政治家们才认识到,没有资金建立战斗部队如同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