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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巨罚德国五家银行

2001年12月12日

欧洲委员会决定德国五家银行须缴纳总数为1亿零80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这些银行在货币兑换手续费上商定了垄断性的统一的标准,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挨罚者之一:德累斯顿银行法兰克福总行图像来源: AP

被罚款的五家德国银行是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巴伐利亚抵押联合银行、联合西部银行和德国交通银行。

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和巴伐利亚抵押联合银行这三家的罚款数额各为2800万欧元。德国交通银行须缴纳1400万欧元,联合西部银行须缴纳280欧元。

据欧盟竞争保护部门的调查,1997年底,一些德国与荷兰银行达成了在过渡时期内欧盟国家票币兑换手续费3%的协议,这个手续费将一直持续到正式启用欧元票币和硬币。欧盟认为,德荷银行的这一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直接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并损害了欧盟公民对统一货币的信任感。

欧盟的这个调查是在1999年开始的,针对7个欧盟国家的130家银行。对芬兰、比利时、爱尔兰、荷兰和葡萄牙的调查后来由于这些国家的银行宣布降低货币兑换手续费而停止。欧盟反竞争事务委员蒙提说:“这五家银行没有象德国和其它欧盟国家的其它银行那样,降低手续费,作为对消费者的补偿。我对此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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