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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成员国距离欧元还很远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br>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10月22日

欧盟新成员国中的绝大多数均主张引入欧元,但是继本周三欧盟委员会提交了认为这些国家尚不具备引入欧元的条件的报告之后,周四,欧洲央行在其公布的报告中也做出了同样的结论。欧洲央行指出,所有计划引入欧元的欧盟新成员国均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捷克旅游城,一切看上去还挺不错图像来源: dpa

欧洲央行于本周三(11月20日)在其公布的趋同报告中指出,10个欧盟新成员国均不能满足引入欧元的经济趋同标准,为此尚需做出长时间的努力。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强调指出,这些国家需证实他们的持久稳定性。

他说:“请允许我再次强调一下,扩大欧元使用地区的计划尚未确定。为了引入欧元,相关国家必须满足经济和法律上的长期稳定的趋同标准。”

所谓趋同标准的内容是:通货膨胀率不得超过三个最低通货膨胀率国家平均值的1.5%多,在此的参考值为2.4%。只有四个国家做到了这一点:2004年,立陶宛的通货膨胀率甚至保持在0以下,捷克、爱沙尼亚和塞浦路斯也都满足了上述标准。

然而,据欧洲央行近来的观察,新成员国中许多国家的物价持续上涨:高赋税、高支出和工资的大幅提高是其主要原因。另外,长期利率也是一个因素,它们不得超过通货膨胀率最低国家水平的2个百分点,具体地说不得超过6.4%。7个国家能够满足上述条件。

国家财政方面的问题最为严重:只有爱沙尼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斯洛文尼亚等国新举债水平保持在占国民生产总值3%的界限值以下。总之8个国家满足了借债数额保持在占国民生产总值60%的上限以下,但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的负债额超过了这一上限。

为此,欧洲央行首席经济师易辛担心,新的欧盟成员国在遵守趋同标准的过程中出现了懈怠的趋势。易辛说:“这也反应了我们与新成员国的联系,我们没有向它们发出好的信息。”

汇率是另一个标准:在10个新的欧盟成员国中只有3个于6月加入了欧洲的汇率机制,所以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满足上述标准。欧洲央行指出,趋同标准必须严格遵守。至于数据的可信性,易辛说:“我们的感觉不错,认为有关的数据是值得信赖的。”

新欧盟新成员国的有关专家与欧洲央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但欧洲央行要求各国对相关政策做出改变:在10个新的欧盟成员国的许多国家中,国家权力机构皆过于庞大,失业率过高,养老保险体系亟待改革。尤其是在10个新的欧盟成员国中有8个尚需为建立独立的央行创造必要的法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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