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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示威者港警获刑 曾健超促政府反省

2017年2月17日

因在2014年“占中”示威活动期间涉嫌殴打抗议人士,7名香港警员周五被判入狱两年。主审法官指,被告的行为令警队蒙羞,令港警声誉在国际上受损。

Proteste in Hongkong 19.10.2014
2014年10月,“占中”运动期间资料照片图像来源: AFP/Getty Images/A. Ogle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早些时候,所有7名警员均被定罪,其罪名是"交替袭击致造成身体受伤"。

多间媒体曾拍摄到事发时,受害人--示威者曾健超被多名警员拖到距离集会地点不远处的变电站黑暗角落,对其拳打脚踢。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后震惊全社会,打破了可信的港警形象。

视频记录上显示,双手戴着手铐的曾健超被一群男子拖到附近一个黑暗角落。被推倒在地后,遭攻击者反复踢打。

地方法庭主审法官大卫·杜弗顿(David Dufton)在判决时指出,警员执勤时违反法律,当事人已被绑手,被告仍恶意袭击,案情非常严重,故适宜判监,不宜缓刑。全部被判入狱两年。

7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九龙东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以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

"对抗警察暴力的小胜"

法官杜弗顿指出,这起事件有损港警的声誉,即使各被告犯案是想制止曾健超的违法行为,但也不是袭击理由。造成的影响引发国际关注。

7名警员被判刑后,《明报》引述曾健超的表述称,"这是公民社会对抗警察暴力的小胜",但希望大家不要忘记"雨伞运动"的初衷,继续努力争取真普选。

2015年10月,曾健超在医院就诊图像来源: Reuters/Stringer

曾健超还表示,希望政府和警方反省,改革警察监管制及检讨警队文化,并为错误向市民道歉。

他还说,这几年的社会运动中存在着很多不公或被暴力对待的案件未获处理,希望尽快得到彰显公益的机会。

时隔一年,去年5月,隶属香港公民党的曾健超因在事发当天被指向警察泼洒不明液体及拒捕,袭警罪名成立被判入狱5星期,并称会提出上诉。

他坚持认为,警方对他提出袭警指控是为分散公众对警方殴打他的注意力。

严严/乐然(法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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