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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保护:中国立场不变

2011年12月5日

德班

中国提出签署国际气候保护新协定的先决条件。出席联合国气候大会的中国首席谈判代表解振华当地时间12月4日在南非德班表示,首先应力争实现已经确认的目标。他提出的5项先决条件的重点是,富国必须做出新的承诺,即:根据京度议定书精神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在抗击气候变化的斗争中向穷国提供巨额短中期资金援助。中国迄今始终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不受气候保护决议的制约。此次德班气候大会已举行一个星期,定于本周五结束。会议旨在通过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全球气候保护协定。该协定不同于京都议定书,不仅对富国,而且对中国、印度和巴西等高排放国也将具有约束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负责人菲格斯(Christina Figures)昨天表示相信,至本周末,会议将能够就向受到气候变化最大影响的国家提供支持做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