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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前高官因受贿获刑15年

张筠青/乐然(路透社等)2015年12月9日

中国官方媒体周三报道,河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这是习近平推行反腐以来,最新一位落马的高官。

China Guo Youming
图像来源: Getty Images/AFP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报道,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因犯受贿罪,周三被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报道指出,法院审理查明,郭有明在2001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在企业改制、改变用地性质、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近2380万元。

2013年11月,中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便公布郭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据当时湖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资料,郭有明在担任副省长期间主要负责国土资源、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林业、扶贫开发、南水北调、移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农科教统筹等方面的工作。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自三年前上任以来展开大规模反腐运动,誓言要"老虎、苍蝇一起打"。他曾警告,严重腐败问题已经威胁到共产党的生存。

至今已有数十名中共高官在反腐运动中落马,中共原政治局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今年六月被判处无期徒刑,是迄今被打的"最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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