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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执行死刑

2010年12月30日

(德新社北京消息),本周四(12月30日),中国湖南省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因收受巨额贿赂等罪名被执行死刑。中国媒体报道称,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从1997年到2006年期间,曾锦春通过矿产承包合同、工程招标及税费减免等途径共获得了约3100万元的贿赂金。此前,北京政府代表曾表示,决心增大反腐力度。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收受巨额贿赂者在中国可以被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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