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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赵琳作证,倪玉兰案获部分改判

2012年7月27日

北京维权律师倪玉兰及其丈夫董继勤案今日二审,演员赵琳的证据被采纳,倪玉兰案获部分改判。倪玉兰女儿董璇透露,公诉方表示此案为“上面”指定。

In this photo taken on June 30, 2010, Ni Yulan on a wheelchair is helped by her husband Dong Jiqin outside a temporary lodging in a hotel in Beijing. Ni, a former lawyer and veteran activist left disabled by past police mistreatment, went on trial Thursday, Dec. 29, 2011, the third dissident in a week to be prosecuted as China presses a sweeping crackdown to deter popular uprisings like the ones that shook the Arab world. (AP Photo/Andy Wong)
Ni Yulan图像来源: dapd

(德国之声中文网)7月27日上午9时,北京维权律师、人权活动人士倪玉兰、董继勤夫妇案二审开庭;中国知名女演员赵琳(现名赵子琪)提交的一份重要证据被采纳,据此法庭当庭宣判,对倪玉兰进行改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董继勤维持原判,刑期为两年。

开庭之前,本欲前往围观的多位倪玉兰亲属和网友被控,北京一中院外至地铁口遍布警察并驱赶到现场的访民。倪玉兰的女儿董璇被警方人员与外界全程隔离,得以进入法庭旁听。董璇在庭审结束后被警方短暂限制自由以防接受外界采访,至下午3时才被送回家中。

倪玉兰于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02年11月,因倪玉兰拍摄强拆场面和帮助被拆迁者维权,中国当局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倪玉兰1年有期徒刑并取消她的律师资格;2008年,倪玉兰再度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刑2年。中国茉莉花事件发生后,2011年4月7日,倪玉兰和丈夫董继勤被警方抓捕。随后两人被西城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检察院又附加"诈骗"罪名起诉倪玉兰。今年4月1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倪玉兰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董继勤被判有期徒刑2年。

无家可归的倪玉兰曾寄居在北京西城区的一家旅馆内图像来源: dapd

Chi2707 Ni Yulan - MP3-M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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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倪玉兰第一次入狱期间被警方殴打致残,出狱后因房屋遭强拆被迫流落街头,中国纪录片导演何杨据此曾拍摄《紧急避难所》,公众开始关注倪玉兰的处境并对她进行声援。在网友的帮助下,倪玉兰夫妇于2010年入住北京西城区一家旅馆,美国驻华前大使洪博培曾前往探望。2011年底,倪玉兰获得荷兰2011年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

法庭当庭取消诈骗罪名

倪玉兰的代理律师程海向德国之声介绍,在此次庭审之前,他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演员赵琳证明她曾汇至倪玉兰账户的5000元人民币为自愿,而非倪玉兰诈骗。法庭当庭宣布撤销倪玉兰的"诈骗罪名"。维持了一审对倪玉兰夫妇"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对此番改判,程海认为律师在艰难的法治环境中,可以在法律框架内有所作为。他对一审中和二审中分别作证的王强和赵琳表示感谢。程海也表示夫妇二人的四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无罪辩护。对该判决结果,他表示将会和倪玉兰夫妇会面后,向法院申请再审。

"这是一个政治打压的案件"

董璇告诉德国之,今天她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认为这只是法庭走了一个过场,虽然接受了赵琳的证据进行了改判。但整个庭审过程,法官拒绝宣证人到庭,也拒绝采纳别的证据,律师提出调取证据也被驳回:"今天看法官的表现,完全就是上面分下来,就必须得判一个罪,不能说是无罪,不能放他们。

中国维权人士王译高举"法律,正义"标语图像来源: AP

她表示多年间见证了母亲从维权律师再到多次被判入狱,她认为倪玉兰的案件远非表象所呈现的那样简单,而是政治打压案件:"当时律师取证调查时,一审检察官也说过,为了调查我父母的案件,不惜花重本来取证,而且花了很长时间,因为一审是过了一年才开庭,他们就是要巩固这些罪名;检察官曾和律师说过,他们不愿意办这个案子,但这是上面分下来的,拒绝不了。"

作者:吴雨

责编: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