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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分析:美国选举人制度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 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11月2日

现在,正是全世界都为之窒息的时刻,美国选民开始投票,决定美国的命运和全世界的未来。但是,他们却不是直接选出总统,布什或者克里,各州的选举人团才最终决定总统的产生。

克里在威斯康星做最后拉票图像来源: AP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大选每四年进行一次,并可连任一次。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同时不需向国会负责。而总统大选是间接选举制,依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并非由国会或选民选举,而是由选民推派的选举人选举。

所以,11月2日开始的全民投票,实际上并不是选举总统,而是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将在12月第2个星期三之后的第1个星期一,即今年的12月13日,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当然,正式的选举结果在全民投票的结果中已经确定,因此选举人团的投票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最后,则由参议院主席在1月6日的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公布各州总统选举的投票结果。美国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将于1月20日中午宣誓就职。

而各州的选举人名额,和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美国联邦政府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特区),没有国会代表,但1961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给予该区3个选举人名额。所以,相当于100名参议员(每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等同435名众议员的人数,连同三名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就可得出538张的选举人票总数。 因此,总统候选人必须至少获得270张选举人票,才可能当选。

目前美国有48个州采取“赢者通吃”的选举制度,即赢得一州多数票的候选人将获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例外的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则采取“区域计票制”,在各选区获得单一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即获得该选区的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选举人票。

这种制度下,大州的投票结果决定胜负的基本面,但一些票数接近的州,则对最终结果起到关键一击的作用,并且可能导致获得多数选举人票的当选总统却可能只获得全美少数选民的支持。这意味着,民调支持所反映的支持率,因为选举人团制度的中间过滤,并不能保证最终选举结果。克里和小布什目前不分伯仲的民意支持,也不意味着他们可能获得的选举人票没有差距,各州的实际选战情况才是决定性的。

所以,在这次美国历史上空前激烈、接近的总统选战中,克里和布什已经花费高达6亿美元的竞选广告,根据各州选民情况,做相应的竞选政策宣传。到目前为止,布什看来有望获得25个州的213张选举人票,克里几乎肯定能拿下至少14个州的190张选举人票。另外有11个周的135张选举人票尚待争夺。所以,到选战终止的前一刻,两人仍然奔走各州,特别是关键的中西部各州,并在俄亥俄州几乎短兵相接。弗罗里达和俄亥俄将是最为关键的两个州,布什在2000年选举中都赢得了这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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