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致信FAZ
2012年10月31日广告
鉴于中国驻柏林使馆新闻官写给贵报发行人的题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信函(法兰克福汇报,10月23日),我也想在此阐述日本方面的立场:
自1885年以来,我国政府对尖阁诸岛进行过多次深入的考察,发现这些岛屿无人居住,也没有迹象表明,它们处在中国的管理之下。在这一基础上,日本政府于1895年1月14日在一次内阁会议上作出决定,将尖阁诸岛纳入日本的领土。这一措施同国际法(纳入无主地Terra Nullius)规定的领土并入条款一致。因此,尖阁诸岛不是中方声称的那样,作为中日战争的结果被日本强占。
尖阁诸岛不属于《旧金山和平条约》第二款规定的日本放弃的领土。它们是该条约第三款提到的南西群岛(即琉球群岛:译者)的一部分,接受美国的行政管理。1972年,美国根据日美间归还琉球群岛的协议将对包括尖阁诸岛在内地区的行政管理权交还给日本。
至上世纪70年代,中方从未就尖阁诸岛提出过领土要求。直到联合国一个机构对东海进行勘探并指出该地区蕴含石油矿藏后,中国和台湾才开始对尖阁诸岛提出领土主权要求。
上月日本政府购买了尖阁诸岛中的三个岛屿,不过是从私人手中的回购,因为1932年之前这些岛屿就属于日本政府。购岛丝毫不改变尖阁诸岛自1895年以来就是日本领土的状况。
日中关系是我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我们坚信,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并依照国际法得到解决。我的国家与德国一样遵循民主、尊重人权和法治的基本价值观。我愿意作出保证,日本永远不会抛弃这些基本价值。
日本驻德国使馆新闻参赞 TOMONOBU HORI, 柏林
译文:李鱼
责编: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