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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保监会主席因受贿罪获刑11年

2020年6月16日

据中国官媒报道,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周二(6月16日)一审被判11年监禁。2017年遭遇调查时,项俊波是反腐运动中落马的最高阶金融官员。

Xiang Junbo
原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获刑11年图像来源: Reuters/J. Lee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新华社报道,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二公开宣判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报道说,法院裁定,项俊波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约值260万美元)。报道称,法院判决,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11年,项俊波被任命为中国保监会主席;此前,他曾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农行行长等职。

2017年4月,他"严重违纪"成为中央反腐机构调查对象,被指"严重违纪"--通常意味着当事人被调离或在调查启动后不久便落马。2018年6月,项俊波接受了庭审并当庭认罪。

项俊波致力于推进投资角色的自由化,其保监会主席任期标志着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崛起期。不过,它亦给监管会带来麻烦,在此期间,多家高盈利保险企业滥用其保费收入集中投向不动产领域和非公开市场的高风险另类投资。

2018年,依据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监会和银监会合并组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凝炼/达扬(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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