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日君等612基金信托人违反社团条例罪成
2022年11月25日(德国之声中文网)90岁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资深大律师兼吴霭仪、歌手何韵诗、前议员何秀兰、学者许宝强,在11月25日到法院应取裁决。五人是“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托人,他们与基金秘书长施城威被裁定没有为基金作社团注册罪名成立,前者罚款4000港元,施城威则判罚2500元。根据社团条例,此罪最高刑罚是罚款1万港元。
五名信托人在庭审结束后会见记者,被告之一的资深大律师吴霭仪指,此次是首宗票控没按社团条例注册的案件,裁决对港人的结社自由非常重要。对于会否提出上诉,她说:“官司结果关乎社会许多其他人士、团体或预备组织人士的待遇处境,对他们是非常重要,我们希望仔细研究判词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陈日君在案中被列为首被告,笑言对方“很给面子,把我放在第一位”,但他们是五人一起做事。他特别说留意到外国有关他被捕的报道,但强调自己牵涉其中皆因是基金会的一分子,希望本案“不要与宗教自由拉上关系”。他称自己是“非常赞成做人道援助的香港公民”。
现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于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透过众筹向受伤、被捕、受审和在囚的示威者提供法律及人道援助,是当时最大规模的援助组织。基金的工作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5月底,累积总捐款达到2.3亿港元,逾九成用于受助人身上。同年9月,基金宣布停收捐款并逐步停止运作。
陈日君:勿与宗教自由拉上关系
社团条例订立于1911年,港英政府在1949年作出修订,规定香港所有社团必须向当局注册。港英政府在九十年代把其放宽为“通知制度”,但1997年主权移交后,特区政府和北京控制的临时立法会又改回“注册制度”。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指,立法脉络反映条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只要是按共同宗旨和目标而建立,而且接触公众,便属于条例规管的“社团”。
控罪指被告没有在指明时限内向当局注册基金会。主任裁判官指,基金会设有网页、电话热线等,是有系统和与公众紧密互动的组织,各被告并有共同理念,并非纯粹为慈善目的成立。判词又指,香港近年事件显示政治活动可造成社会不稳,若与政治团体连系更可影响国家安任,政府有责任透过注册制度监管。
各被告最初被港警以“勾结外国势力罪”拘捕,但律政司没有起诉该罪,而是轻微很多的社团条例传票控罪。虽然如此,本案是由律政司高级检控官主理。拘捕陈日君的行动曾经引起国际巨大回响,梵蒂冈表示感到担忧和关注事态发展,白宫亦迅速发声要求放人。
外界关注此案会否影响中国与梵蒂冈的关系反应,特别是中梵协议的未来。梵蒂冈一直致力于与北京商讨续签中国教区的任命主教协议,该协议订明中国有权推荐主教,然后由梵蒂冈批准任命。陈日君主教强烈谴责该协议,称它是出卖对忠于梵蒂冈的中国“地下”天主教徒,陈本人亦是香港民主运动的坚定支持者。
11月初,基金秘书长施城威在香港机场出境时,被警方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境外势力”罪被捕,现在保释候查。港警会否对基金会各负责人进行后续调查,仍然是未知之数。
© 2022年德国之声版权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无德国之声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当行为都将导致追偿,并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