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陈永洲案”一审宣判

万方2014年10月17日

原《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诈骗案”曾在中国掀起不小的舆论风波。时隔一年,陈永洲获刑1年10个月。该事件暴露的许多社会、法制问题萦绕不去。

New Express Presse Reporter Bestechung Geständnis Fernsehen Medien Pressefreiheit
2013年10月26日,陈永洲的“认罪视频”在央视播出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很多中国观众还记得一年前的这一幕:记者陈永洲身着绿色囚服,戴着手铐、剃了光头在电视上认罪;也有不少人仍对《新快报》的"请放人"、"再请放人"记忆犹新:这一事件在去年掀起了不小的舆论风波,也引发一些人对程序正义和公正公平审理的质疑。

本周五(10月17日),该事件主角、记者陈永洲因损害商业信誉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长沙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来龙去脉

自2012年9月起,广州《新快报》刊发多篇针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批评性报道。2013年7月,中联重科方面表示相关报道为虚假报道,并在网络上公布了陈永洲的个人信息。10月18日,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而被长沙警方跨省拘捕。10月23日、24日,《新快报》分别刊登评论员文章《请放人》、《再请放人》,在文中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此时中国网络上有不少批评长沙警方、声援陈永洲和《新快报》的声音。2013年10月26日,陈永洲在央视镜头前表示自己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

央视在案件中是何角色?图像来源: DW/F. Wan

中国的电视观众们对于这一幕并不陌生,薛蛮子、高瑜等都曾上官媒"认罪"。当时有法律专家指出,在法院审判前播出认罪视频是对法律的践踏--事实上陈永洲在电视认罪四天后才被正式批捕。

没有澄清的问题

伴随着周五的宣判,这个案件告一段落。然而针对此案的疑点尚存:

案中提到的陈"受人指使"、"受人钱财"中的背后指使究竟是谁?网络上,一些人分析认为是中联重科的竞争对手三一重工,但是警方始终没有披露这一信息。

另外,中国媒体在去年10月援引办案民警介绍,中间人曾付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作为酬劳。然而此次法院查明后,"追缴被告人陈永洲犯罪所得人民币三万元"--收受贿赂的金额变为三万元。数额的变化令人生疑。

海外独立网站"中国数字时代"去年10月26日报道:"中宣部下文,就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收受贿赂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一事,各媒体一律全文采新华社通稿,不评论,不配图。各媒体所属的微博一律按此要求发帖。"如果信息属实,那么不禁引人发问:记者受贿,为何令中宣部如此兴师动众、如临大敌?这些问题都还没有答案。

在央视播出陈永洲"认罪"后,推特帐号为"牟山夫"的网民这样写道:"我相信陈永洲、新快报和三一重工不清白,但我不相信央视、长沙和中联重科有多正义"。

跳转至下一栏 浏览更多相关内容
跳转至下一栏 DW热门报道

DW热门报道

跳转至下一栏 更多DW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