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经历了旷日持久的大规模抗议浪潮之后,2020年香港开始实施所谓的"国家安全法",并罕见地在现行香港司法体系中对重罪做出了最低刑期的规定。
香港理工大学学生吕世瑜被控2020 年在社媒"电报"发布煽动港独和暴力的内容,如"光复香港,时代革命"。2022年4月,吕世瑜承认犯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行,一度曾获减刑。然而检方指出,受"国安法"规定的最低刑期所限,情节严重者必须处以五年以上监禁。于是法官改判被告监禁五年。吕世瑜不服判决一路上诉,本周二香港终审法庭做出判决,裁定吕世瑜败诉。
吕世瑜认为,他本应享受主动认罪者减刑三分之一的待遇,因为这是香港法律制度下,法官惯常的做法。
逆风下的狭缝:香港记者觅劫后新生
不过,周二,终审法庭的法官裁定,香港国安法对刑期的描述使用了"强制性语言",对于煽动分裂国家罪行,性质严重者应被判处"不少于五年,不超过十年"的监禁。
终审法庭法官表示,《国安法》第 33 条明确规定了3项减刑情形,即自动放弃犯罪 、自动投案 、提供重要破案线索或揭发他人罪行,已是"尽列无遗",除非此3项减刑情形适用,否则《国安法》第21条订明"情节严重的案件,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罚则,属强制性规定。终审法官表示,制定这项法律的目的是 "提供......停止犯罪的动力,协助当局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并促进执法"。
香港终审法庭周二做出的裁决,实际上为今后的国安法案件审理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程序。
最受瞩目的国安法审理案例包括目前被监禁的民主派媒体大亨黎智英,他被控涉嫌勾结境外势力一案将于今年12月受审。另外,还有47名反对派人士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正在接受法庭审理。
截至今年六月,已有26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警方逮捕,其中大约60%的人已被起诉。
(法新社,美联社)
© 2023年德国之声版权声明:本文所有内容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无德国之声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当行为都将导致追偿,并受到刑事追究。
从“香港特区自行立法”到北京代为操刀,“港版国安法”彰显了中国当局哪些忧虑?反对者又担心这部法案的哪些方面影响?
图像来源: Reuters/T. Siu香港《基本法》在上世纪80年代起草时,北京方面就出于香港可能成为“颠覆基地”的担忧,写入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之词句,并禁止香港政治性组织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1997年英国将香港主权交还中国之后,北京方面多次表态希望香港尽快就此“自行立法”。
图像来源: Reuters/D. Martinez2002年,“二十三条”立法进程启动,在香港社会引起了极大争议。反对者认为,这部威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法案会侵蚀自由权利,且受约束者过于广泛。支持者则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也有国家安全法案。2003年7月1日,数十万市民上街抗疫“二十三条”立法,建制派的自由党随后也宣布反对该法案。重重压力之下,特区政府宣布无限期搁置立法。
图像来源: AP2019年,围绕《逃犯条例》修订案,香港爆发了“反送中运动”。民众先是担心修订案会导致中国内地司法机构今后可以引渡香港人前往内地受审。法案撤回后,这场抗议运动演变成了香港市民对北京势力日益增强渗透的不满。而在北京当局看来,香港近年来的多次抗议示威浪潮已经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图像来源: Reuters/T. Peter2019年10月底,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简略地提到“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外界当时猜测,北京会再度推动香港自行进行“二十三条立法”。12月,港版《国安法》在几乎无人关注的情况下悄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有权将全国性法律置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实施,且该进程只需向香港特区政府及基本法委员会“征询意见”,无需香港立法会审批。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J. Peng5月2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而延期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审议列入了会议议程,港版《国安法》真正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5月28日人大闭幕当天,该立法决定获得高票通过,港版《国安法》正式启动立法。
图像来源: Reuters/C.G. Rawlins华盛顿方面指责北京此举严重破坏香港自治,正在将香港“一国两制”变为“一国一制”。5月29日,特朗普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启动取消给予香港特殊贸易地位的程序。商界担心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受威胁,香港股市也陷入了动荡。美国还计划出台措施,制裁直接或间接涉及损害香港自治和自由的香港及北京官员。不少西方国家也纷纷对港版《国安法》表示忧虑、遗憾、不安或谴责。
图像来源: Reuters/J. Ernst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然以162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截至此时,官方仍然没有公开法案全文,只是在此前披露了内容概要。根据法案,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今后在香港将是刑事罪名。而新设立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等中央机关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管辖权,事实上限缩了香港的自治权。
图像来源: Reuters/T. S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