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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人听闻的童工现象

2007年6月12日

6月12日联合国“世界反对使用童工日”。童工的背后是成人,是组织剥削、牟取暴利的成人。

阿富汗的童工图像来源: AP

童工的身影,出现在秘鲁的采石场,出现在巴基斯坦的地毯厂,出现在中国的玩具厂、埃及的制革作坊……。据世界劳工组织估计,全世界有2.5亿童工辛勤劳作。

童工现象之所以如此骇然听闻是因为它不仅对社会最脆弱的成员进行经济上的剥削,而且也剥夺了他们的童年。他们被迫提前进入社会,像成人一样工作;他们被压榨剥削,生活在损害其健康、损害其身心发育的环境下;他们被迫离开父母,在工作场地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他们无望有更好的未来,相反,许多童工面临早逝的威胁。然而,单凭呼吁是解决不了这一恶劣现象的,国际社会必须识别和消除造成这一现象的经济和社会原因。

因为童工现象不是恶意的结果,而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危机的结果,是发展中国家与工业发达国家之间竞争关系的结果。说到底,剥削童工是与贫困密切相关的现象。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禁止童工,然而这一非法雇用领域却频频被用来降低劳动成本、保持竞争优势。不断谴责这种恶劣剥削现象固然非常重要,但在此也非常清楚的是,声明、宣言、决议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有关决议已经不少,联合国大会早在1959年就已通过《儿童权利宣言》。

该宣言申明,儿童在不到合适的最低年龄前不得参加工作、不得被迫工作,不得从事有害其健康、教育以及其它方面发展的工作。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份公约规定,从事轻度劳动的最低年龄是12岁,低于12岁的儿童严禁工作。还有一点也是清楚的,那就是不能单从富裕的、几十年前即克服了这种剥削形式的工业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待童工问题,因为在有些发展中国家,满16岁即为成年,即可结婚生子。

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大批失业属正常现象,而且没有失业保险一说,也没有任何其它形式的国家补助。在这种情况下,童工收入是许多家庭补贴家用的重要来源,有时甚至是家里的唯一收入来源。但童工也加剧了成人的失业情况,增大了收入和生活水平不平等的现象。因为童工是贫困的结果,所以不能孤立地予以解决。欧洲的经济发展历史其实也恰恰表明,只有当经济和社会广泛发展之后,才可能彻底消除童工现象。在此,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在教育、培训方面的投入可在中、长期内为社会带来最大的收益。因此即便不是出于人道考虑,儿童,还是应当上学,而不是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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