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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二审改判5年,暂予监外执行

乐然/李鱼(据新华社等)2015年11月26日

据新华社消息,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本周四(11月26日)对高瑜的刑期从一审的7年改判为5年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因确认高瑜患有严重疾病,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律师尚宝军表示,高瑜目前已经离开看守所。

Gao Yu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F. Singer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医院诊断证明,"认为高瑜确系患有严重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决定对高瑜暂予监外执行。"高瑜的律师尚宝军对德国之声表示,据他所知,高瑜已经离开此前遭关押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正在亚洲访问的德国之声台长听到允许高瑜监外执行的消息后立即发表如下声明:“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它显示,德国之声以及德国政界对此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我非常高兴,中国领导层最终有所认识。”

新华网本周四当地时间下午6时刊登了以上消息。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上诉案"的判决结果,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鉴于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酌情对其量刑予以改判,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宣判判决结果之后,律师莫少平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对此表示失望,但认为法院允许高瑜保外就医的可能性较大。他说:"判决生效在交付到监狱执行之前,如果法院认定高瑜确实是有严重疾病,那么法院应该下一个监外执行的裁定。"

高瑜是德国之声自由撰稿人。德国之声台长林堡(Peter Limbourg)一直呼吁中国当局释放高瑜。

德国方面在近日德中第13次人权对话上谈到高瑜案。德国政府人权专员克里斯多夫·施特拉瑟(Christoph Strässer)表示,即便当局不宣判71岁且患有心脏病的高瑜无罪,也应该因其糟糕的健康状况,"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将其释放。在获悉司法机构对高瑜作出二审判决的消息之后,他也在德国驻华大使馆的官方网页上发表声明称,对辨方提出的改判无罪的申请被驳回感到"深深的遗憾"。他同时再次呼吁中国当局释放所有"和高瑜一样和平使用言论自由的权力"却身陷囹圄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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